第八章 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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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就这么在黑暗中僵持不下,直到其中一个人开口。 “锦夕,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今晚为什么会在这里。” 谢锦夕不想跟她对峙,静静地闭上了双眼。自知今晚算是前功尽弃,也没有心思再周旋了。 反正她总不能杀了自己吧。 最多不过是再承受一次暴虐的性爱罢了,以前又不是没有被玩过。 她的脑海里开始浮现某个寂静的夜,她被程欢绑缚在床上,一丝不挂,呈大字形将所有的弱点暴露在空气中,接受鞭刑。程欢向来不按套路出牌,不会在一开始便下狠手,永远都会在她意想不到的时候挥鞭而下,直到痛感与快感同时达到极致,再用手指贯穿早已泥泞不堪的花园。 但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她居然心里隐隐有些期待,期待着宋清言会那样对待她,或者更出格。 怕不是疯了。 长久的抗拒换来的是越来越急促的呼吸声。 “好,很好。” “既然你现在不说,接下来也没有开口的必要了。” 谢锦夕刚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这句话是何意,接着便感受到自己的双手被拷到了床沿。 “你干什么!放开我!”也不知道宋清言是从哪里摸出来的情趣手铐,结实得紧,任凭谢锦夕怎么疯狂挣扎都不见效果。 宋清言选择了无视谢锦夕的叫骂与反抗,接着按住对方的头,给谢锦夕戴上了口枷。 这回是真的开不了口了。 谢锦夕内心的不安在此刻达到了极点,她从来没有戴过这种东西,以前程欢不会允许自己伤害嘴巴或者封闭嘴唇,毕竟她的口技实在了得,就连程欢也害怕会伤到她的“武器”。 可宋清言却不会在意这些,她的性爱从来都带着狩猎的滋味。她似乎只喜欢做主攻手,只喜欢做主宰。 主攻手粗暴地将双峰揉在一起,愤恨地咬上了猎物已经硬挺的rutou,声音大而情色。身下也没有老实,用膝盖强行顶开猎物还想并拢的双腿,直接用膝盖碾压两片嫩rou。 当坚硬的骨头撞上布满感知点的敏感部位,先是一种被侵略的痛感,后来涌上的便是被亵玩的快感,冲得人头皮发麻,却因为带着禁锢叫不出声无法宣泄。 双乳很快便充血涨红,可进击的宋清言可没有丝毫怜惜之心,用一只手继续揉搓,另一只惯用手摸向刚刚从抽屉里拿出来的不知是什么的一堆东西。 “呜呜呜……”直到感受到胸前疯狂而炙热的跳动,谢锦夕才知道其中之一是跳蛋,还是高频率震动的跳蛋,在她的双乳间横冲直撞,仿佛要将她的rufang震离身体。 双腿没有办法合起,上半身又动弹不得,还没有办法发出一丝一毫的声音,只能像一只狗一样呜咽,谢锦夕内心的羞耻感瞬间达到了巅峰。 可却不得不承认大脑同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因为被控制与碾压。 下半身很快便被磨出水,源源不断地洒出来,浇湿在阴蒂外徘徊的手。宋清言几不可察地冷笑了一声,伸出两根手指探了进去。 在肥嫩的yindao之间挟着的敏感的小豆豆仿佛已经感知到来者不善,稍稍往里缩了缩,却避无可避,只能被两指夹住,又重重地弹开。 “呜呜呜……”这等程度的施虐是痛感大于快感的,谢锦夕这才明白对方是真的动怒了。 虽然只见了几次,但宋清言大多数时候都是调笑着的,看不出来脾气,就算是追求猛烈的性爱也会将快感放在第一位,可现在这般不管不顾会让人觉得可怕。 她的呜咽声渐渐带上了求救的意味。 她开始害怕了。 宋清言自始至终都盯着她,只不过在黑暗中她没有觉察,而大脑的注意力被施虐吸引了去,更是没有办法感受宋清言的情绪变化。她只知道她的双腿被无情地分开到最大的角度,整个阴部被亵玩到再也喷不出一点水,整个人都处于一种迷茫而飘忽的状态,在迷糊中昏了过去。 闭眼前一秒,她好似听到了一声叹息。 “锦夕啊……你做什么都好,在我这里你不需要去模仿任何人。” “所以请不要再骗我啦……” 谢锦夕再次睁眼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晌午。 刺眼的阳光透过落地窗,笔直地射向一屋狼藉。暧昧就此无所遁形,更何况野兽并未离开她的巢xue。 宋清言正背对着她,坐在床边。 她的上半身一丝不挂,正处在一片烟雾缭绕中,也不知道她抽了多少根,满屋子都是尼古丁的味道,呛得谢锦夕只想咳嗽。要不是看在精瘦的倒三角身材和对称而突出的蝴蝶骨的份上,她大概率会很烦躁。 这是第一次她在光亮中暗自打量宋清言的身材,精瘦而有力,带着满满当当的侵略感,美中不足可能是稍微缺少一点女人味,但此时此刻她的周身弥漫着情色,却不知为何满是落寞的模样无疑是诱人的。怪不得能够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啊,她想,只可惜此时就算再毒辣的太阳都遮不住无尽的寂静与凄凉。 像是一只唱了很久很久独角戏的提线木偶,在谢幕后就被主人无情抛弃了。 谢锦夕的脑子渐渐从一片迷茫中回过神来,终于觉得有太多的不对劲。 宋清言为何会认识程欢? 又到底为什么,宋清言的锁屏密码会是她的生日? 如果说她们三个之前有认识,那又为什么她的记忆里从来都没有过这一号人。 “醒了是吧。去吃点儿东西,我做好放厨房了。” “我才不要吃,我要离开这里!”谢锦夕一听见她的声音就来气,开口即收获了沙哑不堪的嗓子。也不管身上依旧酸痛得不行,掀开被子就想往外走。 宋清言快速掐灭了烟,转身压住锦夕,将脸怼到她的耳边:“你今天要是敢走,我敢保证不仅程欢会知道你跟我的那一段。” “但凡跟你有关系的,都会看到你在我身下是怎样呻吟快活的。你觉得怎么样?” 谢锦夕回盯宋清言的双眼,发现那双眼睛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任何戏谑,只有一种势在必得的冷漠与坚定。 她相信,宋清言会说到做到。 僵持之中,谢锦夕卸下了要离开的所有力气,认命地闭上了双眼。 “好,我不走。”谢锦夕再次睁眼,直视对方,“但你应该知道,你没有权利囚禁我,这是犯法的。” “这样吧,你先说说你的条件,如果你能将这件事永远瞒下去,我……我可以答应你的所有条件。” 宋清言没有动作,依旧压在谢锦夕身上,就着刚刚的姿势在耳边轻轻吹气。 “简单,我们做炮友吧,随叫随到的那一种,哦,不过是单方面的。简单粗暴点说,就是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我想做,你都不能拒绝。” “你愿意么。” 魔鬼喜欢呢喃细语,诱惑心中有杂念的过路人。谢锦夕觉得现在伏在她身上的就是这么一个魔鬼。 可惜她没有办法拒绝魔鬼。 她移开了直视魔鬼的视线,没有说话。 过了许久许久,她才从被挤压的嗓子里找回自己的声音:“我答应你,但你也要说到做到。” 将我们之间的关系瞒住,不告诉任何人。 宋清言轻笑一声,放开了谢锦夕:“那是自然。” “我做了早餐,要吃一些么?” 刚刚还剑拔弩张的气氛在一瞬间得到缓和,宋清言又恢复到谢锦夕最初见到的那个样子,随意而松弛,仿佛什么事情都不会被她放在心上。 可她的心境却大不同了,因为她知道宋清言根本就不像表面上看起来会是一个什么也不在乎的人,而是一只精打细算狩猎的野豹,要不然她不会轻易识破她的伪装。 总感觉她们好像应该许久之前就已经认识了。 那么,我所认为的初遇,是不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重逢呢? 谢锦夕看着餐桌上几乎全部都是自己爱吃的菜,心中更加确信了自己的猜测。 她接下来需要做的,是要去验证自己的猜测,以及在自己过去的二十九年人生中,找寻一个在她的印象里好似从来没有存在过的人的痕迹。 对于谢锦夕来说,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自她情感开窍之始,她的一切都跟程欢有关,而好巧不巧,她尚未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时,她与程欢又是别人眼里一起长大的亲密无间的青梅青梅。 这么一个几乎霸占了她所有回忆的人,怎么说不要她就不要了呢。 谢锦夕痛苦地抓了抓头发,面前是一杯已经放凉的美式,手机在旁边还没有息屏,上面显示着微信聊天列表,全部都是一些除了当时一起读书才偶尔说说话后来再也没有联系的同学朋友。她不得不去试着联系他们,而他们无一例外表示出惊讶,不过还是很耐心地给她提供了一些回忆材料,但她跟他们的聊天的末尾无一例外都是程欢。 “不用谢不用谢,这是应该的。哎,不过,为什么你不问问程欢美女啊,我记得你们两个关系可好啦。” 聊天列表除了一些必要的置顶群之外最顶层的聊天框是跟她高中三年的班长的,她依稀记得那是一个十分热情又很有活力的女生,一直都很有领导才能而且热衷于帮助同学,再加上缘分使然两个人难得高中同班三年,算得上是普通朋友,只不过很少聊私事罢了。而她也是这么说的。 谢锦夕又想起学生时代的程欢。在她的印象中,程欢就没有丑的时候,从小学钢琴让她拥有高贵如同天鹅般的气质,而明艳动人的长相加上良好的成绩让她从来都不缺乏追求者。身边有很多女生都会嫉妒她,甚至在背后说程欢的坏话,在程欢偶尔失利时肆意嘲笑,但却丝毫不影响程欢的自信优雅。 而那些时候的她像追随在天鹅旁边的丑小鸭,哦,不,应该说是疯狗,明明程欢毫不在乎,但她每一次都能精准地回怼那些充满恶意的言语与眼光,像一条疯狗一样噬咬那些坏人,然后再用崇拜的眼神在程欢身边求夸奖。 没错,就像狗对主人一样。 所以当她做那个青春期里春色旖旎的梦,梦醒之后才发现梦中的主角全都是程欢时,她就知道她这一辈子怕是会完完全全栽到程欢手里。 事实也完全如此。她对程欢比以前要更加好了,几乎达到了有求必应的程度。而她的春梦却越做越频繁。梦里的程欢魅惑似海妖,吸引着她一次又一次去舔舐柔软的阴部,吸引着她在半梦半醒间偷偷地将手指放在逼里轻轻地抽插,在大脑中疯狂想象那是程欢的手在亵玩她的下体。 可在她不确认程欢是否会喜欢女生之前,她是一点儿风声都不敢透漏的。她害怕程欢如果知道自己的龌龊她们会连朋友都做不成。 能以朋友的名义跟她形影不离,已经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所以在高中毕业聚会时,在大家即将去往世界各地好聚好散时,在一群人也不管有没有成年都三三两两地围坐在一起灌酒时,在大家都醉意朦胧只有路边昏黄的灯映照着逝去的青春时,程欢借着影子的遮掩偷偷在她耳边轻轻吹气:“你喜欢女生,是不是。” 她酒醒了一半。 程欢继续道:“真巧,我也是。” 她酒全醒了。 她哆哆嗦嗦地扶起喝到有点头晕的程欢,心中的鼓声要把胸腔震碎。 “你喝醉了阿欢……” 程欢罕见地抓住她的手,继续凑到她的左耳边,说出了谢锦夕所认为的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 “我们都喜欢女生,所以,我们要不要试一试啊?” 谢锦夕如今再回想起当初,才发现自己的记忆是真的出现了偏差。 她记得的那句话是“我好像有点喜欢你,所以我们要不要试一试”。 原来不是啊。 原来谢锦夕十七岁那年的生日礼物并不是她所以为的“喜欢你”,而是“我们都喜欢女生”这么一句听起来有些冰冷的话。 程欢从来都没有说过喜欢谢锦夕,从一开始就没有,一直以来都没有。 如果谢锦夕不是那个待在她身边待了最久而永远都不会逆着她的意的人,会不会要“试一试”的也可以是别人? 那谢锦夕或许就不会用十二年的青春为自己造一座没有门的暗黑牢笼,连扇窗也没有给自己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