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小说 - 耽美小说 - [居北]你行你上啊!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0

分卷阅读140

    ,应该就不会怀疑这封信的真实度,从而相信他信中所言,安心等待他回归。这封信顺便也帮朱一龙刷了一下存在感,为他之后返回打下了基础。

    这些内情,向导自然毫不知晓,但还是接过了朱一龙递给他的东西,表示回去就带给长老,这才告辞离开。

    办完这件事后,朱一龙便以最快的速度赶往之前约好的地点,与其他分散的手下汇合,然后便马不停蹄赶回了三方联盟所在之地。

    因为有白宇的牵制,反抗团的成员没再对他们进行截杀,所以在四天后,朱一龙等人终于顺利回到了三方联盟,见到了这个世界的麻龟和浮游,并且将大荒山的事情告知给了他们。

    得知他们此行竟然意外结识了大荒山主,麻龟和浮游自是大喜过望。三方联盟如今颓势明显,连赖以倚仗的四圣器都被夺走了,正是急需支援的时候,于是很自然地便提出想要联合大荒山一系的势力,共同对抗反抗团。

    鉴于“黑袍使”之前已经和大荒山一族的人打过交道,两人便拜托他再跑一趟,去往大荒山说服大荒山主。

    这点正中朱一龙的下怀,于是他毫不犹豫点头同意了下来,又谢绝了麻龟给他派人的想法,只说自己一个人目标比较小,以及联盟总部急需守卫,不如将其他人留下来以防万一云云。而后谁都没带,只休息了一天,就脚步匆匆又踏上了前往大荒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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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四章 他会露馅的!

    万年前的路,和现代的路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现代出行有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上能飞天下能入海,陆地上的道路更是修建的宽阔平整,无论想要去哪儿都很方便。

    然而在万年前,全部的出行工具也只有坐骑这一种,而且因为坐骑驯化不易,路况也不好,能够使用它们的,都是些很有身份地位的人。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赶路最重要的工具,还是自己的双腿。

    这意味着那些在现代看起来瞬息可到的地方,放在这里,至少要走个一两日。稍微远点的地区,更要耗费很长的时间。

    白宇和朱一龙这段时间就深刻体会到了这有多么不容易--这种中常常被一笔带过的时间,实在是太难熬了。

    白宇从大荒山前往反抗团的老巢,足足花费了九天的时间,而朱一龙从大荒山回到联盟总部,又从总部回到大荒山,在有异能协助的情况下,也耗费了五天--这还多亏了他是独自一人出行,要是身边有其他人,连瞬移异能都用不了,那要花费的时间恐怕比白宇还要长--因为反抗团的总部与大荒山之间的距离,比联盟总部要近得多。

    这也是为何剧中三方联盟前脚刚派出使者去洽谈合作事宜,后脚反抗团就来个突袭将大荒山灭掉,联盟总部却没派人驰援的主因--鞭长莫及啊。

    赶路的过程十分枯燥乏味,白宇那边是要装鹌鹑不能轻举妄动,完全跟随贼酋的步调;朱一龙这边则是只有与他一个,想要解闷也没办法--他们根本不能通过系统功能聊天相互慰藉,只能趁着每天半夜偷偷通讯。

    相比之下,中途返回现实世界的那两天一夜,反而成为了他们互诉相思之情的纽带,这和之前截然相反的境遇,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一种--情趣吧?

    朱一龙在到了大荒山后,就开始着手融入到大荒山一族当中--他之前“替昆仑君送信”的举动为他奠定了一定的可信度,至少大荒山族人们对于他的到来,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排斥。不过他们对他提出的所谓“三方联盟的合作”一事,却很是兴趣缺缺,甚至有些人明白地表现出了反对。

    这一点朱一龙早有准备,也没打算立刻就能说服这些常年习惯偏安一隅的人主动加入。他趁此机会干脆暂时定居在了部落中,代替白宇继续监督大荒山的建设,以免将来反抗团的人杀个回马枪,部落中没有昆仑君坐镇,重蹈剧中的覆辙。

    也正是因为有他在,白宇总算能够心无旁骛的跟贼酋周旋,安心假扮成一个已经被彻底洗脑的小喽啰。每天晚上和朱一龙视讯通话,互相交换一下彼此的情报,顺便一诉相思之苦,总算为这枯燥乏味的赶路生涯带来了些许盼头。

    如此经历了九天的长途跋涉后,白宇终于踏入了反抗团的大本营--一片隐藏在崇山峻岭中的野林空地。

    首领回归,自然少不了手下人前来朝见,白宇这个新加入的“基建异能者”--这个奇葩名字当然是他自己取的--也就理所当然跟在了首领身后一起狐假虎威了一把,有幸见到了整个反抗团留在此处的成员。

    和剧中略显寒碜的三瓜两枣不同,贼酋手底下的人,远比想象中要多。不过有幸近距离前来觐见贼酋的,本身也都是些小头领,剩下的都只是远远列队观望,连靠近的资格都没有。

    而白宇颇为意外的在这些觐见的人当中,瞧见了夜尊的身影。

    这家伙的扮相和剧中一般无二,戴着个黑瓜皮半脸面具,一头还未变成灰白色的黑发,让他看起来稚嫩许多,还是个半大少年的模样。

    他的装扮和贼酋营地中的其他人很有些格格不入--在场几乎所有人都身穿着有皮草点缀的衣衫,只有他身上的是没有丝毫装饰的白衣。这衣服看起来干净,却苍白的如同缟素,与周遭其他人很是格格不入。

    夜尊穿的也很是战战兢兢,在他往这边走来的时候的时候,白宇甚至注意到,他在小心翼翼的踮着脚尖,生怕衣摆沾染上灰尘一般。

    看到夜尊出现,贼酋明显的撇了撇嘴,眼中带着十足的嘲弄与轻蔑。这个神情仿佛给予了在场其他人某种信号,顿时有人毫不客气地嘲讽道:

    “夜尊,你的衣角粘上土了!”

    “废物,你可当心点,要知道你这身衣服可没那么好洗,再弄脏的话,你就自己去织布吧!”

    “哈哈哈哈,说的是,娘们唧唧的就该干点娘们的活计啊!”

    “你看他居然还踮着脚尖儿……”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语气中的讥讽丝毫不加掩饰。然而夜尊却始终老老实实地低着头不发一语,仿佛早已习惯了这种场景一般。

    白宇简直有些怜悯他了。也难怪这孩子后来彻底黑化,天天生活在这种环境里,是个人恐怕都受不了吧?

    贼酋显然对这一幕早已习惯,或者说是有意放纵。他欣赏了一会儿这种闹剧,才拍了拍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