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的异能不日常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2

分卷阅读72

    他已经站在了真相的窗前,就差有个人捅破窗户纸了。

    而艾斯特斯无疑就是这个捅破窗户纸的人,他眼神悠远,沉浸在过往的回忆里,有着与他稚嫩外表不符成熟沧桑。

    “我和其他神明所在的位面正在吞噬这个位面,不,说是吞噬这个位面也不对,准确的说,它是在吞噬这个位面的幻想!”

    艾斯特斯轻轻开口,仿佛怕惊扰了某个沉睡的存在:“这个位面的人类历史上所有的神话,传说,所有神明,英灵都将在这吞噬融合的过程中复活,成为这个位面的主宰!人类将迎来,诸神的统治!”

    迎上季安年呆滞的目光,艾斯特斯忧伤的笑了,那头闪闪发光的金发仿佛也变得黯淡无光了:“与其称呼他们为神明,不如称呼他们为‘幻想种’更为合适。他们是在人类的幻想中诞生的种族,依靠人类的信仰而生,没有了人类的信仰,他们就会堕落成堕落种,逐渐消失在世间。真是个可悲的种族啊!”

    艾斯特斯透露的信息量太大了,季安年好久才消化完。他沉默了一下,眼神锐利的抬头看浮在半空中的艾斯特斯:“你一直在说‘他们’,那么你又是什么呢?”

    “我麽,”艾斯特斯突然调皮的吐了吐舌头,恢复了孩童的天真稚气:“我是小妖精啊!”

    “我不是说这个!”季安年烦躁的低吼着,“你懂我的意思!”

    艾斯特斯慢慢下降到与季安年平行的位置上,静静与季安年对视着:“你不会想知道的,Dad,”他轻轻抚上季安年的侧脸,脸上有他不敢探究的忧伤,“你只要开开心心的就够了。”他轻轻吻上季安年的额头,一触即离。

    季安年只觉额头一热。一种神秘高贵的语言在他脑海中响起:“您会得偿所愿的,以妖精王艾斯特斯的名义给予您祝福。”季安年听不懂这种语言,却觉得很熟悉。

    好像亿万年前,有人站在云端,被万千生灵顶礼叩拜;有人在身在神庙,为万界生灵祈福时,就是使用着这种语言……

    他知道艾斯特斯有很多事情瞒着他,他也知道他已经无限接近真相了,但是他突然不想去探究了。

    他只是个普通人,也只想当个普通人。

    他此生,就是个人类。也许孱弱,也许短寿,也许渺小,也许卑微,但是只要身为人类,就有无线可能性!

    人心,可以撼鬼神,可以改乾坤,可以移山海,可以驱万物!

    人类,乃是万千位面中,唯一的自由种族啊!

    作者有话要说:  如此,这章就是大揭秘!本文主线已经出来啦23333

    我从开文的时候这个脑洞就慢慢成型了,直到今天终于把它码出来了,哈哈顿时感觉神清气爽呢~

    如此,接下来,估计要有各种神话的“幻想种”打酱油,小天使们想看谁?我看看能不能码出来~

    ps有信教的小天使们不要在意,无意冒犯,这只是本文的设定啦,作者本人虽然不信教,但却是个不可知论者w,我相信世界上总有一些存在,是人类无法认识到的。

    ☆、第五十五章(改错字)

    混元剑宗清霄崖。

    这是云荒大陆无数剑修内心的圣地, 对“清霄”两字的典故如数家珍。

    “清霄”这个名字是混元剑宗的开派祖师玄元真人所赐,意为“一剑清九霄”。这其中蕴含的大无畏剑意引得无数后人剑修崇拜学习。

    此时在这个无数剑修心中的圣地里,一座庞大宏伟的建筑正从虚空中缓缓现形,静静浮现在清霄崖上空。

    “师兄,师尊叫你进去。”李父座下道童自浮空建筑落下,停在了李思言面前, 微微躬身表示尊敬。

    李思言顿首, 衣袖翻飞如鹤舞, 轻轻落在浮空建筑的大门处, 只见正挂中间的牌匾龙飞凤舞上书几个大字“问天阁”。

    他轻叩门环,一道威严的声音响起:“请进。”

    身穿大红纱裙,长相美艳仿若二八少女的李母叶蓁扶了扶头上的金步摇, 目不转睛的看着水镜中自家儿子万年不变的冰山面容,眼中浮现隐隐的担忧, 柳眉微颦:“真的……要这么做吗?”

    李父南华真人面不改色, 眼底如同万年不化的寒冰般冷酷坚定, 也只有他看着妻子叶蓁时, 眼底才会浮现丝丝温柔。

    他冷声开口:“这是他的劫。”虽已修道几千载,但南华真人李明赋面如冠玉,头戴纶巾, 羽衣鹤氅,衣带飘飘,体态风流,和李母叶蓁站在一起仿若新婚夫妇, 佳偶天成,惹人艳羡。而他们确实也是云荒大陆有名的恩爱夫妻。

    叶蓁深深叹息,不舍的深深看了一眼水镜中信步闲庭向他们走来的李思言,声音凄凄:“但愿他醒来,依然是我们的孩儿。”

    南华真人温柔的把妻子搂在怀里,轻轻安抚着:“儿孙自有他们的缘法,莫强求。”

    因为这栋建筑设下的禁制,李思言无法御剑飞行,只能像个凡人一般步行。以往他回来,母亲都会解开禁制的,这次却……

    李思言有些心神不宁,直觉告诉他有些事情就要发生了。而他不知道,他和季安年的感情,马上就要多生几段波折了……

    ※

    季安年已经到了Q省,有了艾斯特斯的陪伴,季安年这几天的旅途方便了很多。

    艾斯特斯不仅能及时发现远方的捕食者的踪迹,而且别看他人小,但是却能让捕食者忌惮,每次与捕食者狭路相逢,总是那些没了理智的野兽们本能撤退。

    是的,捕食者。比起艾斯特斯口中的“堕落种”,季安年更倾向与称呼他们为“捕食者”。季安年头回那么自欺欺人,好像只要他不承认,艾斯特斯的解释就不存在一样。

    已经中午了,季安年也没再赶路了。他随便坐在一片废墟中的楼板上,从背包里掏出干粮和水,狠狠咬了口干粮,不忘分了一瓶水给艾斯特斯。

    不是他小气,而是艾斯特斯不吃人类的食物,偶尔喝一点水也是满脸嫌弃。

    艾斯特斯小小抿了口矿泉水,满脸嫌恶的勉强咽了下去。“好难喝啊!”他眼泪汪汪的看着季安年,“Dad活得好痛苦啊。”

    艾斯特斯满脸心疼,Dad天天吃人类的充满杂质的食物,呼吸着被人类污染的污浊空气,还要住在简陋的房子里,活的好艰难啊!

    季安年:……我还能说什么呢?难不成我真当个饮风喝露的小仙女?

    虽然艾斯特斯对周围的一切都很嫌弃,但是跟着季安年的这一星期来,倒是没怎么抱怨,很听他的话,只是时不时对季安年很心疼,感觉他受了委屈。

    知道艾斯特斯也是好心,所以季安年揉了揉他蓬松的发圈,温柔的笑了,露出甜甜的酒窝,“我不辛苦,”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