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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吧台去买了瓶冰矿泉水,又坐回到电脑边上。 图片终于加载好了。乍一看是两个人站在树荫底下合照,再仔细一看,背景是阔别已久的物院,人物呢,是四年前的他自己,和现如今的赵维宗。 孟春水努力克制嘴角肌rou的抽动,揉了揉眼睛。他想,时光何其飞逝。他又想,这张照片要存好,如果——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他要把它洗出来,框进相框里。 喝了两口冰水,孟春水还是决定给赵维宗挂一个电话。 又得变身老齐。其实在高原上惹的鼻炎早就好了,虽说抽烟喝酒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他原本的嗓音,但每回装成那种低沉、嘶哑的音色,也并不是件容易事。孟春水隐约知道,这事儿恐怕总有一天会败露,败露了之后对他和赵维宗来说都是大麻烦——事实上这段秘密时光已经带给他愿望之外的快乐了。再这样下去,谁也没法掩盖他欺骗的事实。 于是他能做的只有及时止损,作为不存在的老齐,他该消失,让两边都早点清醒过来。 这个道理他早该明白了。其实他早就已经明白。既然无论如何都要做,那不如就是今天。 不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吗?仅有电话之交的朋友,说再见也是比较容易的吧? 话虽如此,在等赵维宗接电话的时候,孟春水却已经在骂自己混蛋了。 他能想象赵维宗在电话那头惊讶地问他:“不会吧老齐,是因为我要见面吓着你了?那就不见呗,朋友还能继续做吧?”他也能想象自己说“算了,以后还是不要再联系”时的冷淡和欠揍。然而一分钟过去,并没有人接听。 他后来回到办公室又打了几个,还是没人接。第二天也是这样。赵维宗并不是那种粗枝大叶不看记录的人。孟春水有些急了,甚至萌生了去拍卖行找人的念头。虽说他不知道赵维宗有没有去报到,但除了那地方,他好像也不知道能去哪找他了。 当日傍晚,他从外面办事回到公司门口,正想着偷偷去看一眼也不是不行,或者去出租屋,总之确认这人没出事自己就走,问题估计也不大,这时他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赵维宗。 “抱歉啊前几天没来得及回你,最近估计也没空见面,”他声音非常疲惫,“我妈住院了。” 孟春水一愣,劈头撞上大厦的玻璃大门。 “什么声音?你怎么了?” “没事。你母亲住院了?什么病?严重吗?” “还可以吧,其实还可以,”赵维宗停顿了十多秒,深吸口气才接着说,“至少我现在去照顾她,她不会把我骂跑了。” 第53章 一事不顺,诸事不顺。 这话简直真理。 那时赵维宗刚去单位报到,春风得意还没两天,自家老妈就突然昏倒住了院。他赶过去的时候母亲已经醒了过来,躺在三人一间的病房里,杨遇秋在给她喂粥。 于是他在门口看着,也就没进去打扰——怕老娘一见到自己又气出什么状况出来。打水回来的父亲拍了拍他肩膀,告诉他应该没什么大碍,可能只是做饭的时候热昏了,至于到底有没有什么病,医生也暂时说不出个所以然。初步只是心律不齐、下肢水肿,具体情况还得等各方面化验结果出来才能定夺。 “我知道了,妈她肝火旺,确实也容易着急上火,我这几天来帮忙照看着点吧。” “别啊,这儿不是有我和小杨吗,你妈用不着这么多人照顾。” 赵维宗心中有些黯然,果然都还是不想见自己。他又问:“那个杨遇秋……她是不是已经住咱家了?这回怎么又来了?” “没,人姑娘有自己的住处,你也知道你妈就认她,”父亲无奈笑笑,“倒是你自己,刚去新单位还没转正呢吧?好好安心工作,不用太担心我们。” “赵初胎都告诉你们啦?她人呢?” “你meimei还不知道这事儿,跟学校补课呢,刚开始高三嘛。” 赵维宗点了点头。他又看向病房里的母亲,粥已经喝完了,此刻她正捋着杨遇秋的头发,神情无比慈爱。赵维宗被这熟悉又陌生的神情晃得,突然感觉方才那一点点想要进去说话的念头,此刻也根本不剩了。身旁的父亲也没再说什么,拎着暖壶推门,作势就要进去。 赵维宗赶紧躲到门边上,低头待了一会儿,独自走了。 谁知道刚第二天他就又被召唤回了医院。上楼一眼就看见赵初胎心烦意乱地蹲在病房外的墙角写题。杨遇秋就在她旁边站着,张望走廊过往的人群。 见到赵维宗,她眼睛一下子亮了:“你好小赵,好久不见。” “这几天辛苦你了。” “没有没有,阿姨病了我也很担心,能帮你一点算一点。” “我妈现在怎么样了?”赵维宗也顾不得别的,急着问道。 “又昏了,还没醒,医生说她其实是在睡觉,”杨遇秋神色淡漠下去,“你爸爸去医生办公室了,估计得明天诊断结果才能出来。听那样子,有点像尿毒症前期。” 赵初胎突然扔了练习册,跳起来尖厉道:“没出结果胡说什么呀,晦不晦气!” 杨遇秋不说话了。 赵维宗捡起练习册,又拉着meimei找到一处公共靠椅坐下。俩人一时间都没出声。赵初胎写了半道地理题,突然低声抽泣起来,眼泪一滴滴掉到笔迹上,晕染了一小片黑红。 “别写了跟哥坐会儿,”赵维宗把圆珠笔从她手里拿开,“妈不会有事的,你信我。” 赵初胎拿校服袖子擦了擦眼泪,靠在他肩膀上道:“嗯,妈肯定就是太累了……哥你说咱们家运气不至于那么差吧?” 是呀,赵维宗想,老天爷你也不至于这么不待见我吧? 不多久,有个背着鼓槌的小伙子急匆匆朝他们跑来,停在赵初胎面前。见她脸上泪痕,他拿纸的手伸出来又僵住——似乎是碍于赵维宗的存在。 赵初胎从哥哥肩膀上起来,接过手纸狠狠擤了擤鼻涕,大大方方地向两方介绍道:“这是我哥,哥你还没见过他吧?他叫叶沧淮,我以前去音乐节打杂的时候认识的。他是一摇滚乐队的鼓手。” 那位叶沧淮挠挠头笑了,对赵维宗伸出手:“初胎经常跟我提起您,哥哥好。” 有个规律,切身玩摇滚的一般看起来都挺纯良,就比如这位,他黑眸黑发,穿戴清爽,长得也稚嫩。除了右耳的两个黑色耳钉之外,完全看不出任何叛逆的元素。 不过玩摇滚的也不一定就得叛逆不是吗?赵维宗想起孟春水常听的那些乐队,一个个看起来也都跟乖学生没两样。 “你好。不用您您得了,听着生分。”赵维宗尽量轻松地冲他笑笑,手也回握过去,心里好像明白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