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1
玄逸看到身穿灰袍的少年人身形消失在悬崖下,一颗心通通直跳,果然失败了,周玄逸心想,对方只是一个小小少年,怎么可能会成功。 下一刻,悬崖那边又响出一阵尖叫声,少年的欢呼声回荡在山谷里。 欢呼声变成了回音,像是这个世界上敲出的最悦耳的钟声,一圈一圈的荡开。 原来在下降的那一刻,伏城用剑捅进山壁,借着这个力道把自己整个人向上荡去,像是一个山中猿猴一样灵动的跳到了石笋峰上。 少年伏城站在石笋峰上欢呼,脚下便是稀薄的云彩,像是脚踩祥云的仙人,低头一看能够看到整个正玄山的面貌,好像这天下都是被他一人踩到脚下。 周玄逸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一个笑来,他被伏城的喜悦感染了,紧张之后有一种满足感。他当时心想,这个人果真不要命了。但就是这种不要命的势头必定会成就他,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那之后周玄逸便开始打听伏城,准备把他收入麾下,但天不遂人愿,伏城被驱逐下山,紧接着周玄逸自己也出事儿了。 周玄逸讲完了这个故事,但伏城也没有反应,他一直求死,这时候了却心愿不想再醒来。 周玄逸声音有点哑了,他向上凑了凑,道:“醒来吧,成为我的刀,快醒来吧。” 周玄逸的声音微弱的在房间里轻轻的回荡,像是稀薄的云彩很快就消失不见。 柳青青本想进来看看伏城,还在门口就看到了周玄逸的背影。他跪坐在伏城的床前,失去了作为太子爷所有的骄傲,只留下了一个孤寂的背影。他总是挺直的腰杆这时候终于弯了,像是承受不住这样的重压。 柳青青叹了一口气,对这样的周玄逸是怎么也讨厌不起来。 伏城的过去 这里是死亡的边缘,伏城清晰的认识到这一点。 四周都是黑暗,黑暗具有粘稠的质感,比空气更加重。伏城被黑色的雾气裹着,他低下头才发现自己站在水面上,稍微挪动,脚下便会荡起一片又一片的涟漪来。 伏城抬起头,看到对面站着一个小男孩,他连伏城的胸口都够不到,大约只有七八岁,伏城认出来了,那是小时候的他。 伏城看着对方头上的火云纹,觉得诡异极了,而小伏城就像是看不到他,只是朝这边虚虚看了一眼,眼神并没有焦点。下一刻,小伏城就扭头跑掉了。 伏城紧跟上去,看到小伏城跑回地窖里,才恍然大悟,这里是十六年前的白麓城,那时候白麓城有一个赫赫有名的生死教。 生死教信奉邪神,立教开始就只做一件事,练万尸阵。传说中恶鬼厮杀邪神出世,万尸阵能够活下来的人将会成为新的神。 这个教义伏城一直半信半疑,他不相信世界上会有那么玄乎的东西,事实上他也没有见过所谓的邪神到底是谁。但生死教全教上下都为了这个目的汇聚在一起,为了这个竟然不顾生死,甚至献出自己的孩子。 是的,孩子,万尸阵是由一万个孩子组成的。这些孩子来自天南地北,大多数都是孤儿,或是战乱中和父母走散的,或是被父母遗弃的,比如伏城,他因为天生不祥,额头上有个奇怪的火云纹而被抛弃。 这是生死教的管事告诉伏城的,伏城对此一直深信不疑,自己因为不祥而被抛弃了。 白麓城现在的西城有一大半之前都是属于生死教的,事实上白麓城建城根本不是什么西域的贸易往来,而是生死教的存在。生死教最先在这个边疆小城扎根,人一多就多了许多商户,当地的百姓不知道这个教是做什么的,只知道里面的人出手阔绰,便也不多加打听。 伏城认出了那一处钟楼,徐云起的剑还留在钟楼上。在过去,这个钟楼曾经是生死教的哨岗。 伏城有记忆以来就已经在这个寨子里了,在这之前发生了什么伏城没有丝毫印象。 进了生死教,要去管事那边领一个名字,所有人的名字都是天干地支下的排行,伏城那时候不叫伏城,叫戊十三。戊十三是戊组第十三位。 生死教只教人杀人,每天早上有早课,还有一处藏书阁,里面藏有不少武林秘籍,只要你想学总是能学到的。 以杀掉对方为目的,最终存活下来的人可以获得自由。这是管事对他们说的,多年之后伏城才明白过来这只是一个谎言。 但这些小孩子们天生就是以这个目标前行的,只要杀死别人,自己获胜的几率就大上一分,距离自由也就更近一步。 戊十三在这里小有名气,他似乎是天生玩生死游戏的好手,在这个万尸阵里鲜有败绩,和戊十三撞上死掉的只是对方。 小伏城钻进地窖里,这里是他找到的一处安全的地方,生死教里有给这些孩子分配住所,但他们无法相互信任,害怕在睡梦中被悄然杀死,于是大家都在寻找自己的藏身之所。 万尸阵,万尸阵,一旦进入这个阵里,游戏就已经开启,中途不能休息,任何露出的弱点都会成为别人反杀的理由。 小伏城进入地窖,这里存放着不少土豆,小伏城便爬上土豆堆,他抱着双臂,手里一直拿着刀,在睡梦中也不要松开自己的刀,这是伏城一生的信条。 小伏城缓缓闭上眼,但他睡得并不安稳,稍微有任何蛛丝马迹他都能听到。 咔嚓一声—— 有猎物来了,小伏城悄然睁开眼睛,他在入口处放了碎瓷片,用细土掩着,寻常人看不见,进来的时候踩到会发出声响。 那人深知自己暴露了,猛地朝小伏城冲来,小伏城目视前方,他看见了一双眼睛,那是一个小孩的眼睛,小孩的目光坚韧,是杀人者的目光。 小伏城挥刀,刀落,他大约是砍到了对方脖子的骨头,所以小伏城自己手腕也被震得发麻。 guntang的鲜血泼在伏城的脸上,小伏城不觉得难受,他早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小伏城屈肘擦刀,鲜血抹在他左袖上,鲜血会拖慢用刀的速度。 不止一个人,小伏城心想,黑暗中还有别人,他们觉得戊十三是个**烦,只要这人存在一天,他们就一天不安稳。于是他们自发的组成了一个小队,选择先杀死这个人。 小伏城再次挥刀,他年纪不大,但已经杀过不少人了,对于杀人这件事驾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