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小说 - 耽美小说 - 他抢了我的金手指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6

分卷阅读56

    曦……”

    弥留之际,男人好像听到一个声音轻轻地应道:“我在。”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露出一抹浅笑,随后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豹王死去的第三天,小狐狸瑟缩在已经变冷的一头豹子尸体旁,奄奄一息。

    这是第一次景曦亲眼目睹这个男人的死亡,他能感觉到自己随着小狐狸的气息越来越弱,身影也变得越来越淡,终于在小狐狸死后,被卷入了一股巨大的吸力。

    —

    “唉……”

    从无边无际的漂泊里醒过来的景曦望着头顶刷的一尘不染的天花板叹了口气。

    穿了这么多次,终于有一次是回到这充满亲切感的大现代社会的怀抱了……就是他现在的处境一点儿都不亲切。

    他摸了摸,脖子上戴了一条皮项圈,项圈外面围了一圈锁链,相连处挂了一把结实精致的银锁,下面坠着一条长长的链条直接连向天花板倒挂下来的金属圆环上。

    形象点说,他像一条狗一样被人给锁起来啦!

    不过锁他的这间房倒还蛮豪华的,有柔软干净的大床,宽阔的落地窗,整整一面墙大的内嵌式书柜,地上铺着厚实的地毯,落地窗前还有可以供人躺进去的懒人沙发和吊椅,靠里侧则是酒店式的透明洗浴间……

    整个装修风格非常的舒适简洁,看得出来是用了心的,对方大概也是想让他住的舒服点。

    然而景曦还是有点不开心,没有电脑,差评!没有联络电话,差评!没有鞋子,差评!衣服只有一件超大码的衬衫,差评!链条太短无法靠近落地窗,差评!

    豹王大大救命,这里有变态呀_(:зゝ∠)_

    哦不对,豹王已经变成死豹子了……

    景曦抓了抓快要遮住眼睛的流海,有气无力地往床上一倒——算了,还是等我睡饱再说吧。

    当了八十年幽灵,他都快要不记得熟睡是一种怎样的感觉了。

    ……

    景曦最后是被人摇醒的,他睁开眼睛,看到床前站着一个长相英俊的年轻男人,见他醒来后,这人露出了开心的笑脸。

    “阿西,睡太久,你晚上会睡不着的,我们先吃饭好吗?”

    吃饭!

    一听到这两个字,景曦立马精神一振,他打了个呵欠,慢吞吞地从床上爬坐起来。

    男人见他居然原因配合了,高兴地几乎要转起圈来,他喜形于色地对景曦介绍道:“我今天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灌汤包、还有粥记的海鲜粥和学校周边那家风味小吃的卤rou,你快去洗把脸……”

    景曦漫不经心地瞥他一眼,拖着叮铃作响的狗链起身去了洗浴间。

    镜子里倒映出一张白净细致的年轻脸庞,还带着一股没有被社会污染过的学生味儿,略显凌乱的黑发,松松垮垮的衬衫,明明是有些不修边幅的慵懒模样,但周身流露出来的气质却仍然干净的不可思议,尤其是镜子里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被冰水洗过一样,清凌凌的,仿佛晨间挂在绿叶上的一滴露珠,清澈灵动。

    景曦心想,这娃果然一看就是容易招变态的小模样儿。

    他马马虎虎地擦干脸上的水,赤脚走出洗浴间。

    笼罩在衬衫底下的两条长腿光溜溜的,笔直地暴露在对方眼中,成功让等着的男人眼神一暗。

    景曦皱了皱眉,察觉到自己只穿了条内裤后,心里再次骂了声变态。

    不再理会他,景曦拎起男人带过来的东西,在地摊上盘腿坐了下来,自顾自地埋头开吃。

    一边吃一边飞快地把原著翻了一遍。

    然后他觉得用变态来形容对方好像有点侮辱了变态这个词。

    徐徽年,一个不敢公开自己的性向,却又因为暗恋对象结婚而失魂落魄葬身车底的懦弱富二代,一遭重生后仍然不敢表白,但却丧心病狂地把暗恋对象骗到自己家然后迷晕对方把对方给囚禁了起来。

    但是他怕对方恨他,所以又不敢真的对暗恋对象做什么,就只是固执地囚禁着他,仿佛囚禁他就能给自己带来无上的勇气……

    事实证明他好像真的获得了勇气,进入自家公司后表现的非常好,只用了一年就坐稳了太子爷的宝座,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更是不惜答应女方提出的联姻,成功把自己塑造成人人称道的青年才俊。

    至于他当初的暗恋对象,那就像是他人生的黑历史一样被囚禁在被人遗忘的角落,直到对方崩溃自杀,他也像是获得了解脱一样转身就把人忘在了脑后。

    很不幸地,景曦穿的这具身体,就是那个倒霉的被暗恋对象,于即熹。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豹王大大这应该不算BE……吧?[望天

    我有立过fg的,无奈你们都注意啪啪啪去了[望天

    稍微了解我点就会都知道,如果我前文非常掉节cao,那么后文发展就会……咳咳你们懂的_(:зゝ∠)_

    不过第三周目算是个感情上的转折点吧,如果说前三个世界景曦是理智多过于感情,那么从第四个周目开始,会有所改变。

    ……晕,一不小心点错了,提早了半个小时更新o(╯□╰)o

    下章是防盗,记得不要买哦。

    ☆、第40章 第四个金手指

    于即熹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寒门学子,高中毕业后顺利考入第一学府N大。

    可以说,除了穷,这个人几乎就挑不出其他的缺点了,长相干净讨喜,脑子聪明灵活,个性阳光开朗,待人真诚体贴,做事脚踏实地,闲暇时间还会去打工来帮忙分担家务。

    从小到大人缘都超好,既招女孩子的喜欢,又能和男孩子玩到一块,不矫情也不张扬,可以说是一个妥妥的男神级人物……除了穷,很穷。

    而他自己也从不掩饰这一点,这就让他显得特别接地气和平易近人。

    在徐徽年的上辈子,于即熹是当之无愧的人生赢家。大学毕业后靠着优秀的履历进入了一家名企,之后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能力步步高升,最后更是被老板和他独生女儿同时相中。

    在和老板千金多次的接触过后,他成功被招为上门女婿。婚后于即熹和妻子十分恩爱,公司事务也打理的井井有条,很快就在N市这座国际大都市站稳了脚跟。

    难能可贵地是,他并没有忘记自己在老家的父母,多次想把他们接过来,只是俩老过惯了农家生活,说什么也不愿意来。于即熹只好每年都抽空回去一次,并且把弟弟meimei都成功地培养了出来。

    徐徽年是他在N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