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小说 - 耽美小说 - 将四个巨佬写进耽美文后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2

分卷阅读112

    想到才回来安静一阵子,立刻憋得满腹纠结的邪火。其实要解决也很简单,不说合法的买卖,虚拟空间里就有这种服务。

    可是孩子看多了太理想化的爱情,多半要坏事。

    大元帅是个1v1党。

    他不管别人1不1,他只管自己。

    没感情,就不干。

    龙尾巴烦闷地摇来摆去,很想就这么埋首在礼服间,沉溺其中。

    另一边厢,回到家中的顾珏越想越怀疑人生。

    销售员说的话不可信,丑的能说成不错,不错就成天仙了,惟一见过他穿这裙子的就是大元帅。大元帅那态度也很明显,就差将“伤风败俗”四个字说出来,顾珏气是不气了,只是抗拒得让他有点闷闷不乐。

    他在更衣间里随手拍了一张半身照,这会便想给别人参详参详。

    到底是知名大店的VIP会客室,更衣间大得不像话,有最柔和合适的灯光和沙发,要是不说,真以为是哪个体面的办公室而非更衣间。他先发了一张给大公爵,又给脸打码后再发送给编辑南南。

    顾珏:「公爵大人,你看看这件我穿着效果怎么样?想听实话,让我心里有个底。PS.在你们这阶层来说,会不会太暴露?」

    双玉:「南宝,出来看看爸爸新衣服。」

    两位很快发来了回复——

    凤公爵:「非常好看,想听实话的话,我已经想邀请你和我约会了,而且很羡慕能够和穿上这身衣服的你一起出现的男人。」

    凤公爵:「不过,“我们这阶层”是什么说法?你是没见过真正暴露的礼服,它只是件漂亮又适合你的正常衣服而已,别紧张。」

    凤倾晒笑,心想果然是个小孩子,便随手给他发了几张在他出席过的一些聚会里,男男女女的大胆穿着。在这个种族包罗万有的年代,还在意身上挂多少衣服未免有点过于拘泥。

    编辑南南:「靠,你好瘦。」

    编辑南南:「太仙了,我无语凝噎,就算码掉了脸,光看身段也看出是大美人!什么时候开一本美人受的?想看现身说法。」

    虽然关注点三句离不开稿子,但赞美得很到位。

    顾珏高兴了。

    向两位道谢后,更加认定了不是他不行,是钢铁直男审美掉线。

    凤公爵代表广大情商审美在线的优质男性。

    至于南宝,那算广大姐妹。

    心情由阴转晴的顾珏打开文档,感觉脑子充满了灵感。

    经过他前几天不懈的努力,的存稿日渐丰厚,可以放一放。

    他今天决定宠幸。

    恨之欲泥塑,爱之也欲泥塑。

    总之*泥塑就对了!

    且说前文发展到大元帅解炀在休假期被迫和国家分配的伴侣培养感情,普通Omega由于是天生的,有很长的分化期,可以平滑地适应生理心理上的变化,可他变得太突然了,使得其他Omega的特点在他身上会被放大十倍。

    只要离开卓辞泽,他就会焦躁没安全感。

    明明他武力值一点没减少,还是一个能打一百个的星际版叶问,就是可笑地只有待在那个文弱书生身边才能安宁下来。不仅是他本人,有卓辞泽信息素残留的东西就是他的药,为了让自己在不带着卓辞泽的前提下保持镇定出席公开场合,甚至要在登场前和他不可描述,在不可描述的地方留下不可描述。

    人的尊严是堡垒,乍看坚不可摧,逮到最弱的一点,却会被人从点到面的击破。

    千里之堤毁于蚁xue。

    解炀恨极了这样的自己。

    他情感上也恨卓辞泽,但是理智上知道这不是他的错,他只是顺应帝国寻找伴侣而已。没有卓辞泽,解炀也要找别人,领到的对象可能会更差,更粗暴,让他沦落到更凄惨狼狈的境地。而起码卓辞泽这个Alpha对他百般温柔,除了在不可描述的事情以外,几乎跟一个Omega妻子没分别。

    可是解炀依然过不去心里那个坎。

    他这样,跟搞基有什么分别?

    卓辞泽察觉到了他的抗拒,刻意提到两人一年后可以和平离婚,到时候大元帅有离异缓冲期,能够享受他最想要的单身日子好一段时间。这里他刻意加重了咬字,大元帅不疑有它,痛快答应,心里却升起烦闷——

    难道姓卓的一点也不在乎自己?

    解炀为自己的不爽感到诧异,且更加不高兴了。

    理智:自己凭什么不开心!

    情感:他凭什么想要和平离婚!

    在纠结期间,大元帅发现卓辞泽在工作上十分受欢迎,身边男男女女对他皆怀有好感,他完全可以选择那些真正像个Omega,还喜欢他仰慕他的人作伴侣。傲娇别扭得要命的大元帅在熊熊燃烧的妒火驱使下,决定想办法去诱惑卓辞泽来证明自己的魅力。

    曾经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只穿军装的大元帅,前去服装店,试穿那些Omega才穿的衣服。

    不仅如此,他还在莺莺燕燕的包围下,学习打扮妆点外表。

    他长得很有少年感,只是平常顶着十万个不服的通身反骨,加上桀傲凶残的气质,别人是美人鱼,他是大白鲨。这会勉勉强强绷住脸不凶人,换上清纯娇美的浅亮色系衣衫,倒像个去见心上人的俊美Omega青年。

    ……让你直男,让你嫌弃!

    顾珏写得太爽了,文思如泉涌,加入许多个人恶趣味。

    想打动读者,就得先打动自己。

    作者写的时候没激情的玩意,读者也会味如嚼蜡。

    这段情节他写得超级顺当,没有一丝卡壳,处处细节见心思。写着写着,现实里的大元帅和故事里的解炀渐渐重合,害得顾珏一激灵,赶紧拧回来——虽然他写这段情节的冲动确实是源自大元帅对自己的嫌弃,可是段修烨的气质太猛男了,要真让他小鸟依人,干不出来。

    就像JOJO的奇妙冒险变成JOJO子的奇妙恋情一样。

    一旦代入了,怕是要变成搞笑。

    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在被榨干灵感后,顾珏那点残余的烦闷也烟消云散了。这节剧情他特别喜欢,很想快点看到读者的反馈,便又悄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