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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确是把你当做了他的替身。” 盛羽心中大恸,却不因自己。 当年大院里的孩子个个崇尚武力,肖衢也是暴力分子之一。每次与人起冲突,他总是拼了命地保护肖衢,宁愿自己头破血流,也不要肖衢受到伤害。 而现在,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肖衢沉浸在他给予的痛楚中,毫无办法。 “我已经没有办法再像爱他一样爱其他人了。”肖衢深呼吸一口气,眼眶泛红,明显是失态了,“如果你愿意留下来,你的生活全由我负责。如果这让你感到不快,想要离开,我不会为难你。” 也许是回光返照,与肖衢长谈之后,盛羽浑身的剧痛稍稍减轻,感官似乎也没有继续退化。 下午阳光灿烂,护士推着他去草坪上晒太阳。 这几天肖衢每晚都来,不会待太长,只是喂他喝粥,陪他去楼下转一转,向医生询问他的情况。 医院见过无数疑难杂症,其中很多都需要时间进行深度观察,所以倒也不慌张。 一转眼,肖衢的生日到了。 管家说,肖先生这些年从来不过生日。一年到头,肖宅只有两天特殊——那个人的生日与忌日。 “我想陪他过。”说出这句话时,他心尖都在颤抖。 管家不敢自作主张,连忙找来医生。 医生反复检查,确定出院一天没有问题,管家这才吩咐家里做准备。 他能察觉到,九天以来,今日是自己状态最好的一天,连视野都清晰不少。 这样的话,就能好好再看一看肖衢了。 入夜,肖衢晚归,看到了穿着军礼服的他。 他走了过去,环住肖衢的腰,轻声笑:“肖先生,生日快乐。” 是绵长而温存的一夜,疼痛与欢喜并存,连疼痛也有了甜蜜的滋味。 睡下前,肖衢揽过他,吻了吻他的额头。 黑暗中,盛羽若有所感地惊醒,茫然地坐起身来。过了许久,才从四肢传来的麻意中意识到,自己就要离开了。 他小心翼翼地侧过身,看着沉睡的肖衢。 不清的视野里,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 他眼睛酸胀得难受,赶在眼泪滑落之前,悄声靠近,俯身在肖衢的嘴唇上啄了一下。 是他的初吻,也是吻别。 “再见。”他无声地说:“我爱你。” 第19章 八年了,肖衢终于在梦里见到了盛羽。 他早已记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对盛羽动了感情,清晰的梦境给了他答案。 他与盛羽出生在同一个大院里,打从记事起,就很少分开。盛羽住在隔壁小楼,小时候是个白白胖胖的小子,长得可爱不说,性格还有些软萌,见人就笑,一对眼睛亮亮的,特别喜欢跟长辈或者哥哥jiejie要零食吃,与长大后那个嚣张顽劣的家伙简直判若两人。 他与盛羽的第一次产生交集,就是因为零食。 那日他与母亲一同回家,手上提着装满零食的口袋,路上遇到了挂着口水兜的盛羽。 盛羽跑过来,咧嘴冲他笑,毫不害羞,指着他的零食说:“哥哥!” 他愣了,抬头看母亲。 母亲笑着从他手里拿过口袋,打开递到盛羽面前,“小羽想吃什么?自己挑。” 盛羽伸手就要拿,他连忙挡住,有些愤怒:“这是我的零食!” 盛羽睁着漂亮的眼睛,无辜地看他:“可是,可是我已经叫你哥哥了呀!” 他用力打开盛羽的手,喝道:“我不是你哥哥!这也不是你的零食!” 盛羽愣了一秒,摸着被打红的手背,瘪了瘪嘴。 母亲连忙打圆场,拿出一袋果冻放在盛羽手里,“小羽乖,不哭啊,小衢不懂事,出手没轻重,打痛了没?” 盛羽看看怀中的果冻,突然笑了,当场来了个90度鞠躬,声音甜甜的:“谢谢阿姨!谢谢哥哥!” 他眼睁睁看着盛羽拿走了自己最喜欢的果冻,愤愤地拉母亲的裙子,“mama!那是我的果冻!” 母亲将剩下的零食还给他,温柔地安抚,“一袋果冻而已,小羽喜欢,你就给他吧,mama明天再给你买。” 被哄了一下午,他才知道,隔壁的盛羽是个“好吃狗”,没事就在外面晃来晃去,看到谁拿着零食,就笑嘻嘻地扑上去。以前有大一点的孩子逗盛羽,将零食举得老高,“叫哥哥才给吃。”盛羽一蹦一跳,连声喊道:“哥哥!哥哥!”众人被逗得哈哈大笑,后来每次有零食,都让盛羽先叫“哥哥”或者“jiejie”。久而久之,盛羽养成了习惯,想吃零食就喊“哥哥”,喊了“哥哥”就有零食吃。 “男孩子怎么能这样?”他还没消气。 母亲又说,盛羽挺可怜的,盛家家教很严,盛羽没有mama,父亲严肃刻板,以部队管理军人的模式养儿子,家里从来不准备零食。 “这么可怜啊?” “是啊,所以你以后见着小羽了,要对他好点,零食而已,没了mama还可以给你买。” 被母亲说服后,他开始注意盛羽。渐渐发现盛羽真的很可怜,清早起来跑步,中午太阳那么烈,还被罚站军姿,晚上盛家时常传出哭闹声,一听就是盛羽正在挨打。 也许小男子汉对弱者的保护欲总是格外强,自从认定盛羽可怜后,他就成了盛羽的零食供应者。肖家父母虽然不像盛家那样严厉,但也不会大手大脚地给小孩子零花钱。他把所有零花钱,连同压岁钱都拿了出来,天天给盛羽买零食,还偷偷摸摸带盛羽去吃肯德基。 最初,盛羽每拿一样零食,就跟他鞠躬,说“谢谢哥哥”。后来大概是熟了,“哥哥”就不喊了。 但过了很多年,他还是记得那时候盛羽脆生生的“哥哥”。 青春期的盛羽成了整个大院最叛逆的人。白嫩的皮肤晒成了小麦色,五官长开,软萌感消逝无踪,眉眼间皆是桀骜不驯,身子劲痩,力量惊人,腹肌如同精工雕琢,打起架来出手凶悍,几乎找不到对手。 那样的盛羽,占领着他的所有注意。 还不到16岁,他就明白自己喜欢上了盛羽。别说在那个年代,就是今时今日,也算彻头彻尾的早恋。 早恋的对象还是一位同性。 十来岁的男孩,表达喜欢的方式各有各的蹩脚。总结起来无非是——我喜欢你,我就要欺负你。 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满满的存在感。 他却要自认“成熟”一些,很少欺负盛羽,害怕被盛羽、旁人发现自己的心思,于是总是在盛羽跟前提另一个人。 “沈棹真可爱。” “沈棹好像考了他们班第一。” “沈棹过来了,哎你又臭脸,你看看人家沈棹就从来不黑脸。” 说着,还扯了扯盛羽的唇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