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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黑黝黝的不像活人,屏蔽九歌的结界对他而言消耗极大,而且不能持久,“我这具身体撑不了多久,那人只是失忆,法力还在,我拼了命都不可能学得会。” “离湾究竟是谁?” “万灵妖王,少司命或者食妖魔,主子也不确定。” 孔千目直直地望着他,那双温润的眼里是冷的,比万年玄冰还要冷,还要深。 假妖王不为所动,无所谓地笑道:“我快死了,只要能进九歌的厨房看一眼,我死得其所。” 事关杀妖不眨眼的食妖魔,生命之轻,如同鸿毛。 孔雀为他舍生之念所摄,面色稍缓,这才正眼瞧着他道:“万灵妖境的少司命不是常年在地上巡视吗?” “我们的妖当过少司命,除了五十年一次的觐见,无诏不得靠近万灵神殿,与长安城主没什么不同。据他所说,神殿中除了万灵妖王和大司命之外还有第三个生灵出入,很可能是真正的少司命。” 人类的脸色隐隐发青,漂亮的脸上凝固着灿烂的笑意。 “离湾一直在等你,九歌做的饭菜只有他能吃,你可以从离湾身上下手,趁他的记忆还没恢复……” “你还能活多久?”孔千目打断他。这样的脸,这样的语气,这样的话语,都令他心里一股股无名之火往上涌。 “不到一个月。”假妖王从孔雀矜持中带着点怒的神态中明白了,含笑感慨道,“多情的少年啊!” “你既然知道我对他有情,就不该让我利用他。无论他是谁,都是万灵妖王的手下,而众所周知,九歌是万灵的亲信。”孔千目淡淡道。 他有意忽略了离湾是万灵妖王或者食妖魔的可能性。 “九歌是亲信,你以为离湾不是?”假妖王上下打量着轻装简行的孔雀,孔雀走到他面前时他就注意到了,那件锦绣细羽大氅下微微凸出几点棱角,形状应该是□□和长剑,靴子专门加厚过,指不定藏了什么。乍看之下奢华无比的装备,同时兼具了对得起其价格的实用性。 他想起从主子那里传来的消息,从小舍弃王子身份离家出走的游历者吗?妖帝真是给他送来了个难搞的搭档。不过也正因为难搞,感情用事,才不会被离湾怀疑。 “你不妨和你的小情人谈谈,说不定,他会很乐意借此除掉九歌。” 他曾经真的以为九歌相信了他的身份,因为蛇妖看他的眼神太露骨,好像恨不得用眼睛把他剥光了按在榻上。但真正的离湾来了,他才发现,原来九歌对离湾更多的是小心翼翼的忌惮,求而不得。 九歌从没信过假妖王,所以他能肆无忌惮地看,蛮横地要求他每天在他面前转悠,用离湾的脸和身体——他把他当木偶娃娃玩! 作者有话要说: 血槽已空 继续写下去简直是自虐 之前急急匆匆发文,一不小心漏了最后几段,现在补上 ☆、鱼汤 孔千目刚刚路过的一家被吊在胡杨树上的干果铺子里,离湾捧着一个大纸包,满脸幸福地从九歌为他撑开的大门里走出来:“城主府有客人来?”他也在城主府放了东西,不过只针对寄生虫。 “一头不知天高地厚的孔雀。” 离湾脸上的笑容散去,捂紧干果袋子口,沉默着跳下树。 用法术把金斗篷变成灰色的九歌紧跟在他身后:“我之前抓了一只沙鼠进厨房,没想到被它活着跑了出去。假货破不开厨房的结界,孔千目却未必。” “厨房里没清理干净?” “有一锅鱼汤和几块蹄髈。” 离湾停下脚步:“现在回去也来不及了。怎么封锁万灵妖境?” 孔千目是实打实的大妖,据他所说,还是格外擅长穿境的类型。 九歌弯腰,慢慢执起离湾的手:“恕我冒犯。” 悄无声息的,万灵妖境已经完全关闭,能够在宇宙风暴中幸存的结界,一旦关闭,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我们可以悠哉地走回去了。”离湾从干果袋子里掏出一粒炸玉米放进嘴里,和街上每个贪嘴的少年一样,将之嚼得嘎嘣嘎嘣脆,边吃还边嘟囔,“禽鸟和寄生虫,还有一个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的人类,妖怪食物链吗?” “而您,立于一切之上。”九歌心情愉悦地道。 离湾闻言猛然转身,看着九歌,面色冰冷,语气严厉:“包括你之上?故意不收拾厨房的大司命!据我所知,鱼汤可不适合慢慢炖。” 蛇妖早就习惯了这种责难。人类喜爱那些人形好看的妖怪,最好长着长长的软毛,黑黝黝的圆眼珠子,而且一年四季不掉毛,抱在怀里蓬松柔软,会用那双傻兮兮的黑眼睛撒娇卖乖。 没关系,他们是共犯,有彼此维护的义务。 “本来是午餐。” 离湾转身继续往城主府走,同时伸手在干果袋子里摸索炸玉米粒,低声道:“你在用我们共同的秘密胁迫我杀掉孔千目。” “我只是将您必须做的事情提前了而已。” 哈,蛇学会了狡辩。 “那么下次,你准备提前什么?我的死期吗?” “不,永不。”九歌低下头,声音嘶哑,“请您想一想,那头漂亮的孔雀肚子里,会有多少人类的残骸?许多年前,您清空了万灵神殿,将神殿升上高空,因为与那些妖怪同在一片天空之下都让您感到恶心。” “你的话变多了。” “因为与您相伴。” 离湾没有注意到,他并不像他说的那样“悠哉地走过去”,他的脚步很快,越来越快,让蛇妖兜帽下的蛇瞳越来越冷。 或许真如妖境的幼崽教科书上所写,妖王是妖境的神。当他们赶到城主府,一切如离湾暗中所期盼的——孔千目没有碰厨房的结界。 俊美的孔雀青年曲腿坐在走廊的栏杆上,正含笑望着他们。他的目光落在离湾身上时,还举起手挥舞几下。大氅从他身上滑落,露出镶嵌着红宝石的纯银剑柄,锁子甲下是雪白的衬衫,袖口银紫色的刺绣覆盖了手背,左手依旧带着那串专门用来典当的宝石法器,随着他的动作发出悦耳的声响。 离湾不觉得孔千目还需要那串手链了,他敢打赌,孔雀身上这一整套服饰,足够买下九歌到来之前的大集。 “那假货没请你进去?”在离湾和孔千目还在彼此打量时,九歌冷冷地道。 如果是原形,他现在肯定把上半身压在蠢蠢欲动的尾巴上,努力不把孔雀抽死,不或许是拍死。他的原形足够大,能把孔雀拍成地上的薄片。(详见苍蝇拍上的苍蝇) 瞧瞧那身闪亮亮的甲胄,镶嵌红色石块的宝剑,绿色长马尾居然用蕾丝发带,他以为他是参加舞会的交际花吗?佩戴全副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