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5
鬼一样的,如果把白无常上身推到车子外面,景象一定非常壮观。 接着,肖凌霄又张开了嘴,风又把他嘴边的皮吹得得一颤一颤。嘴边的皮来回乱蹿,是当人时不会有的体验。 “……”咦嘻嘻…… 变成狗后,肖凌霄特别喜欢玩儿自己。事实上,当他还是人的时候,他就很喜欢玩儿自己——他玩儿自己的手指头就能玩儿上一个小时,玩儿自己的脸又能玩儿上一个小时。不过,变成狗后的他更有趣了。有时周瑾初在家里,他不方便去打电脑,便从早到晚地玩儿自己——扒拉扒拉尾巴,一小时过去了;揪一揪身上毛,一小时过去了;弹拨弹拨胡子,一小时过去了…… 玩儿着玩儿着,在副驾驶座上激情澎湃的肖凌霄突然仰头“嗷呜~”地叫了声。 车正路过繁华街区,肖凌霄想向所有人宣布:我亲到了周瑾初了!是的,我亲到了周瑾初了!除了我,谁都未曾有过! 他甚至想写篇文章,讲讲身边这人多么美味。 周瑾初家距离jiejie家挺远的。 每次等待红绿灯时,周瑾初就会不自觉地伸过手去抚摸肖凌霄。 肖凌霄也非常自觉,车一停下就钻回来,在副驾驶的座位上不停折腾,一会儿把后背送给周瑾初摸,一会儿又躺在那里露出肚皮,一会儿又转过身去面朝座椅让周瑾初摸自己的另外一边,一会儿又送上他毛茸茸的大尾巴,总之,忙得不行。 有的时候,他还会主动伸出狗爪去撩拨周瑾初。 他对着别人时,都没有这样过。 “忠犬,”也许因为车内安静,一直闷着太无聊了,周瑾初突然对肖凌霄说道,“黑导你知道么?” 黑导?肖凌霄想:哦,那个黑导。 黑导姓黑,姓氏很怪。黑导名气不算很大,肖凌霄很喜欢他的作品。一开始,他不知道那个字念he,还以为是hei音。有那么两三次,肖凌霄被人问到最喜欢哪个导演后回答说“我喜欢黑导演”,然后就收到了对方极诧异的神情。 那边,周瑾初又说道:“你肯定不知道。黑导……现在有部片子需要条狗。” “……喵?!” 周瑾初奇怪地看了眼肖凌霄。 肖凌霄:“唔……汪?!” “是一部探案片。”周瑾初继续开着车说道,“里面有一条狗,黑导是觉得你还蛮适合角色的。他也邀请我出演男主角,那个角色有一些挑战性,我有点感兴趣。” “……” “我倒蛮犹豫的,主要是关于你。”周瑾初道,“收养你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让你去拍电影。” “汪汪汪汪!”肖凌霄摇着尾巴一顿叫。 他内心呼唤着:我想去!让我去! 周瑾初又是思索了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算了,也不着急,过几天再说吧。” 肖凌霄:“……” “我们俩还有三期‘萌宠向前冲’需要录制呢。” “汪汪汪汪!”肖凌霄继续争取着。 “我知道你想去。”周瑾初无奈了,“让我再想一想。”周瑾初很清楚,忠犬是人来疯。过几天“萌宠向前冲”录完了,忠犬就又没事做了,就又只能接触自己一个人了,忠犬那些或伶俐或可爱的特质就要被埋没了。 “嗷呜……”肖凌霄想:也是,“萌宠向前冲”是眼前的事。这那个节目中,他一定要帮周瑾初拿到第一。周瑾初从来不参加这种真人秀节目,如果第一次去参加就输掉比赛,肖凌霄觉得自己就没有资格叫“忠犬”这个名字了。现在,这个节目已经不单单是他自己的事情了。在过去的几年当中,他当最后一名已经当习惯了。曾经有一次,表演培训班的变态老师在黑板上面画了一辆车,车尾巴那抛出一根绳子,绳子拴着写着肖凌霄名字的小车,意思为“肖凌霄是吊车尾”,那肖凌霄都没当一回事呢。 但周瑾初可不一样,周瑾初一直都是最好的。而他的喜欢呢,就是不拖周瑾初的后腿……如果让周瑾初因为自己破天荒地输得很惨,那他还有什么资格继续喜欢人家呢? 对的……他……喜欢人家。 第12章 冠军争夺战 “萌宠向前冲”第一季只有七期而已。参加真人秀的明星共有八人,每期淘汰一人,到了第七期上,就可以确定谁是最后的冠军了。 一共只有四条狗参加了倒数第三期。四条狗里面,新晋升为肖凌霄最讨厌的狗的是一条曾经蹭过周瑾初裤子的泰迪。肖凌霄觉得现在真悲哀,成天跟狗争风吃醋,人家穿越后都是和人斗,他肖凌霄倒好,穿越后和狗斗。毛主-席他老人家也只说了“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没有说与狗斗,可见与狗斗是一点乐趣都没有的。 倒数第三期照样有三个游戏,不过,为了撑起时间,每个游戏的风格都与以往不同了。 第一个游戏叫做“忠诚的狗”,不过明星们却称它“勾引别家的狗”——每条狗都会事先被抱进一个小圈子内,小圈子边上有围墙,围墙不高,体型最小的狗也能一跃而出。游戏开始之后,每个主人都需要用事先得到的道具去引诱别的明星的狗,道具里有食物、玩具、仿真声音等等以及完全没有用的东西。道具总共十样,明星需要根据他对其他狗的了解,为每条狗分别选择三样道具,一样一样地使出来,一条一条狗地勾引,争取能最大程度地发挥道具的效果。至于最后剩下的那样道具,则是用来呼唤他自己的狗的。也就是说,每条狗都要面临十次诱惑,其中九次来自于其他三个明星,最后一次来自它自己的主人。游戏的得分规则是:被主人勾出去,加十分;每被其他人勾搭出去一次,扣一分,分数最高十分,最低负九。 “每个人都知道,狗是很忠诚的。”主持人说道,“我记得小时候曾经看过一个故事,当时哭得稀里哗啦……是说有一个主人养了一条狗,狗帮他照看小孩子。有天他出门遇到了大雪,第二天回去时,却发现孩子没了,地上全都是血,婴儿床上也是,狗呢就在身边,口中泛红……他气得一刀就杀死了狗……可紧接着,他就看见孩子从床底下爬出,安然无恙,而婴儿床的另外一边躺着一只叼着撕扯下的狗rou的狼……不知道众位的狗忠诚度如何?” “哎……”一个女歌手看着自己的金毛,说,“我觉得……就跟最好不要考验男人一样,最好也不要考验狗……” 接着,四个明星便开始抽道具。 另一位女演员因为和周瑾初合作过比较熟,指着忠犬问周瑾初:“能不能告诉我,忠犬喜欢什么?” “忠犬?”周瑾初没太想,很快地回答道,“排骨。”忠犬喜欢排骨,曾有一次店家送错了餐,忠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