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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代价。” “陪着我就好了,就足够了,”李枳声音越来越小,“我已经很幸运了,我不想给……给哥添麻烦。” 黄煜斐当然一字一句地听清楚了,他揉了揉怀里热乎乎、湿漉漉的人,道:“不麻烦的,小橘说想怎样,我们就怎样。还想继续睡吗?” “嗯,抱、抱着我睡,好吗。” 黄煜斐当然答应,抱紧了他,还亲吻了李枳湿润发红的眼角。 李枳呼吸匀了,并没有涨红着脸反抗,反而迷迷糊糊地蹭了蹭他。 黄煜斐倒是非常君子地点到即止了。 醒来已经是上午十一点出头。黄煜斐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李枳溜出卧房,偷偷钻进浴室。他对着镜子扯了扯皱巴巴的睡衣,只想大喊三声李枳你能耐了。 昨晚的事儿太丢人,自己各种狼狈相尽显,偏偏还是在黄煜斐眼皮子底下发生的。而且阿甘妙世界明明以前都是越看越精神,李枳也不知道为什么昨晚一挨上黄煜斐床头,他就犯困。 和性幻想对象的首次同床共枕,居然变成了那种鬼样子,蹭得人家一把鼻涕一把泪。 李枳表示他情愿喘不上气闷死在酒店屋里然后等宋千回来吓他一跳。 洗干净出了浴室,他琢磨着待会儿该怎么面对在一块躺了一夜的家伙,要道谢吗,还是说些别的,李枳完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穿过门廊,却发现惦记的那人睡衣外面套了件姜黄的棒针开衫,正优哉游哉地坐在沙发上,翘着腿看电视里的股票新闻。金属边的半框眼镜低低地压在鼻梁上,显得有点漫不经心。 “早上好。”李枳钉在走廊出口,干巴巴道。 “早,后来睡得还不错吧,”黄煜斐抬眉看了他一眼,笑道,“不习惯我戴眼镜?一般在外面才戴隐形的。” “没有不习惯,还是很帅,”李枳顿了顿,“昨天晚上谢谢你了。” 黄煜斐没接话茬,而是划开了手机。他问李枳:“想吃什么,我让他们做。” “谁做?这屋子里还有别人?” “不是的,只是打完电话厨师会在五分钟内过来,冰箱里应该还有很多材料。” 李枳平日对“即将有交集的陌生人类”这一物种总是怀有恐惧,现在也根本不愿意见到其他人,那种感觉好像一个密封的世界被外人闯入,想想就觉得无趣。况且他模糊地感觉到一种欲望——喂饱昨晚又救他一次的英雄的欲望。 他连忙撸起袖子道:“你不用叫厨师,我会做饭。你家厨房在哪儿?” 黄煜斐眼睛都瞪圆了,直勾勾地,露出了又惊又喜又疑似害羞的表情,李枳莫名觉得有点像未化妆少女在街上偶遇爱豆的感觉。 他把毛衫脱了,不由分说给李枳套上,然后领着人穿过别墅的错综门庭。 头一回在有烤箱制冰机发酵皿之类高级厨具的厨房做饭,李枳倒也没有露怯。毕竟是饭馆老板的儿子,加上奶奶病倒后就没人给做饭,他哪怕以前在大杂院儿的公共厨房里,凭借一把刀一口锅也能炒出千百种花样,帮养他养到十三岁的奶奶调养身体。这算得上李枳对自己少有的骄傲之处。 黄煜斐显然吃了一惊又一惊,一会儿帮他切个葱末,一会儿给他递个锅铲,全程激动脸,在灶台前瞎转悠。李枳盖上砂锅盖,等着给最后一道红烧豆腐收汁,把黄煜斐往厨房外推:“行了马上就好了,你安心坐饭桌前等着就成,咱家大少爷可别沾太多油烟气。” 黄煜斐镜片上蒙了一层雾,眼睛却亮晶晶的,他堵在门口不肯走,说:“我真幸福。喜欢一个这么棒的人。” 李枳扶额:“你还真是有话就说啊……” 黄煜斐笑呵呵地拍了拍他,转身盛起了米饭:“小橘点解这样会做饭?” 李枳解下围裙,往锅里最后加了一撮盐,俯身去闻香味:“因为很早就懂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合不合你口味还不知道呢,别太期待啊。” 事实证明,非常合口。黄煜斐最初还比较矜持,坚决不吃肥rou,后来就有点狼吞虎咽顾不上挑拣了。虽然仍旧秉持他不露齿不掉渣的优雅吃相,但李枳看得出来,他还是挺急的。 “真有这么好吃?”李枳狐疑地夹了一筷子陈厨白菜,搁在嘴里细品了品,“这道菜我明显醋放多了,五花rou选得确实也有点肥,如果换成我家用的那个牌子的生抽味道会更鲜一点。” 黄煜斐闻言拿纸巾擦了擦嘴角,又喝了口红茶,才道:“已经够好吃了啊,我很久没有吃到这样新鲜的热炒菜了。中餐本来就味好,况且还是小橘亲手做的,美味加成。” 李枳被他逗得哈哈大笑:“你喜欢吃,我真的特高兴,但我就知道你不客观!”他狡黠地压低声音,“这么说吧,我个人只对葱烧鱼比较满意,其他菜全不是我真实水平。如果你来北京找我,我绝对用本地食材给你做一大桌李氏快手菜,还得秘密着点,不然宋千那狗鼻子就住隔壁,百分百过来蹭吃蹭喝。” 黄煜斐也笑,小孩儿似的往李枳碗里舀了好几勺抱蛋虾仁,才回道:“那不要一次做完好不好?我会撑到爆的,我要小橘一天给我做一道。” 李枳吃着虾仁,弯着眼睛:“成啊,你来我就做。绝对不蒙人。不过一道菜吃得饱吗?” 一道菜能不能吃饱暂且不谈,总之他们两人一顿吃干净了五道菜,李枳都有点后悔做这么多了,万一真把人撑坏了可咋办?他听着厨房里黄煜斐叮叮咣咣的洗碗声,心说这人兴许还是头一次自己动手洗碗呢,心情意外地不错,压在心里的石头好像也轻了不少。 他本来想在各个房间来回转悠几圈,消化消化食儿,结果却在一间书房模样的阳面房间停住了脚步。这屋里一件家具也没有,铺了层很厚的地毯,放了个乳白懒人沙发,其余的地方堆的全是书,还有一台待机状态的笔记本电脑。李枳小心地在书堆间落脚,捡起一本来看,无机化学英文专著,空白处密密麻麻记了笔记。再捡起一本硬皮的,居然是钢笔字纯手写,李枳读了几页,似乎是实验手记。他想,哇塞黄煜斐的英文写得真好看。 李枳在这屋里转了一圈,得出结论:书分三类,化学、、经管。基本都是英文的,还有几本看起来像拉丁语系的。其中化学类的书籍全有笔记痕迹,卷页的也不少,倒是那些经管的,夸张说来简直像是新书,砖头一样堆得整整齐齐。 不过这些书里还有几本例外。都是繁体中文的,而且光看名字就很奇葩了,什么。应该都是心理学鸡汤书,可黄煜斐显然看得很认真,不但折页和标记很多,还贴了不少便签纸写笔记,导致这几本印刷粗糙的机场读物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