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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何不愿意,旁人不知,难不成你也不清楚吗?” “霍朝朝,不管是侧妃,还是正妃,对我来说都没有差别,我这一生,只会娶一个妻子。左右我没有心悦的姑娘,你要是有,便告诉我,我替你去娶来。” ...... “那林小姐怎么办?” 霍朝朝的声音低下来,“倘若你真的只为我选妻,是打算让她守活寡吗?” “我不会娶她的。” 少年又往前走了几步,风带起他额间的发丝,在眼上落下几道阴影, “反正现在还没有下旨,旁人也都不知晓这件事,倘若母后真要我娶她,我便请旨去边疆,等她嫁人了再回来。” 心下一片沉默。 霍朝朝最后叹了一声, “你可真是......” “都说了,不准再说我是孩子。” 他蹙起眉,语气很不满, “你信不信我待会儿真的让人煮一盘芹菜饺子过来!” “我不是这个意思。” 霍朝朝忍不住笑了,“我是想说,你终于长大了。” ...... . 霍星星和霍朝朝的关系,说起来似敌非敌,似友非友。 年幼时,总想着一人独占这具身体,长大后,却又好似习惯了对方的存在,觉得能有一个人这么听听自己的心事,也挺好的。 不过霍朝朝远比霍星星虚弱,大多数时候只能在晚上出来,亲自感受夜晚的凉风和明月。 就算偶尔在白天午觉后占据了身体,也会装出是霍星星的样子,以防止吓到旁人。 他的异常,知道的人不多。 一是太后,二是皇兄,三便是身边的奶娘。 皇兄替他查遍名医高鬙,告诉他,其实这世间的双面人并不止他一个。 只要慢慢调养,总有一日能自己愈合。 就算愈合不了,也不会影响寿命。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并不像是一种病。 他们和彼此共生,喜好不同,脾性不同,就像是两个不一样的灵魂。 ...... 很小的时候,大概五岁以前吧,霍星朝还住在宫里。 那时,他还是一个活泼可爱,爱玩爱闹,却也听话懂事的小王爷,人人都喜欢他。 但是有一天,他在追自己的小狗儿的时候,误入一座凄清的宫殿,看见了一个素衣散发的女人。 那个女人看见他,眼睛陡然就亮了,里面的情绪让他恐惧。他想逃,却被女人给死死拽了回去。 霍星朝就在这座凄凉冷清的宫殿里,和这个女人住了足足一个月。 有人来送饭送水时,她就会封住自己的嘴,绑住他,把他藏在床内的窟窿里,不让人发现。 人走之后,又把他给放出来,却不松绑,只是抱着他,摇着他,喊乖宝宝,眼神温柔极了。 ——但没过半个时辰,她就会发疯。 用扫把打他,掐他,拽着他的头发往地上摔,还会捉了老鼠放进他衣服里。看着他的眼神里全是恨意。 小星朝哭的声嘶力竭,整个人都在发抖,拼命地喊叫,期望能引来宫人们的注意。 但是没有。 整整半个月,不管他怎么哭叫,都没有人来救他。 反而他越哭,这个女人就越兴奋,笑着继续折磨他。 后来,霍星朝就放弃了。 他再也不肯开口说话,不管她对自己做什么,亲他抱他,亦或者是打她骂他,他都是麻木沉默的样子,好似彻底没有了灵魂。 太后找到他的那一天,他正坐在院子里看那个女人烤老鼠,双眸麻木而空洞,没有半分表情。 太后站在院门口,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撕心裂肺, “我的星朝啊......” . 后来他才知道,那是座禁宫,里面住着的是父皇曾经最宠爱的惠妃。因为卷入巫蛊事件里,就被幽禁在那座禁宫内。 他又知道,这位惠妃曾经失去过一个孩子,长期幽闭得了失心疯后,有时候就会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儿子,有时候又是仇人之子。 所以一时好一时坏,好时恨不得把心掏出来,坏时又能把人折磨死。 霍星朝被带出来后,这位惠妃就被愤怒的太后给处死了。 但是人死了,曾经造成的伤害却不会消失。 五岁的霍星朝,有整整一年的时间,几乎没开口说过话。 等他再次变成正常人的样子时,已经不再是原来的自己了。 霍星朝不再是霍星朝。 而是霍星星和霍朝朝。 霍星星满身尽是尖刺,暴躁易怒,以攻击的姿态面对每一个不怀好意的人。 霍朝朝温和友善,处事周全,从不会让任何一个人感到不悦。 那一世,霍星星喜欢上了温柔善思的林菀,娶了她做侧妃。 但霍朝朝却爱上了自由如风的曲姝甯。 这么多年,霍朝朝其实一直很虚弱,并且,一日比一日更虚弱。 霍星星知道,他或许马上就要消失了。 所以他娶了曲姝甯,封闭了自己,让霍朝朝和心爱的女子度过了最后的一段时光。 可等他再次醒来时。 霍朝朝不见了。 林菀也不见了。 桌子上留着一封信。 霍星星,抱歉。 自小,所有人都以为,你是坏的,我是好的。 甚至连你也这么觉得。 但是我知道,我才是最最阴暗的那一个。 那些所有坏的,槽糕透顶的东西,都在我身上。 骨子里坏透了的,外表看上去才越光鲜。 霍星星,我这辈子只爱过这么一个女人,你若实在恨我,便杀了她,若下不了杀手,便好好待她。 抱歉。 求你了。 ...... 第127章 论选王妃的学问 死。 对于霍星朝来说,其实不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有那么一段时间, 他甚至蛮好奇, 死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死了之后, 又会看见什么,遇到什么, 但是第三次看见自己偷偷去拿剪刀时,母后哭了。 她抱着他,眼泪里满是伤痛。 从那时候起,霍星朝就知道,哦, 原来, 母后不希望自己死, 他还是得活着。 他其实心里明白的很,死亡未必有那么可怖。人们害怕死亡,其实害怕的不是死亡本事,而是一种未知性和别离。 就像霍星星发现霍朝朝陡然消失时那种空落落的别离。 霍星星是有点恨霍朝朝的。 因为他把林菀逼入了佛堂, 留给自己一个烫手山芋, 他舍不得,便让自己来做那个刽子手。 何其残忍。 但是霍星星又觉得有些寂寥。 霍朝朝消失时,他其实半分感觉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