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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然后拉着我去了后门等她。我装作有点尴尬,又有点窃喜地跟着他去了。女孩换了一条裙子,比早上看着更整齐一些,眼睛里闪闪的期待。陈琦从左面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的ipod,双手递给她,然后说:“东西我收下了,这个是回礼,你说的那两件事都不是我能选择的,对不起。” 女孩倒是没有哭,特别郑重地点点头,捧着回礼走了,越走越快,最后又一次一溜烟地不见了。 “这就完了?” “不然呢?你还想看见什么狗血场景?” “那个IPOD,你哪里变出来的,我生日的时候怎么都没见你送我一个?” 我眼里的失落和心酸太明显了,陈琦看了我一会儿,就决定要落井下石:“哦,上个月我爸在美国买的,本来是要送你的。” “你这人怎么能这样,那是我的——”我“哇”地就要哭出声儿来,他赶快紧紧地抱住了我,把我拉到了一个角落里,一叠声道:“开玩笑开玩笑的,你的在我书包里,我还她的是我的。” 拥抱和ipod双管齐下,治愈了我,但我还是抱着他的胳膊哼哼。他在我耳旁训话,语调却像月光那样温柔:“你怎么这么不经逗,我什么时候要把给你的东西送人了。你下次不要收别人那么贵的东西了,如果实在躲不过,情书可以收,礼物不能收,知道吗?” 我趴在他肩头,哼哼两声。竹竿儿刚吃完饭,举着冰淇淋从后门拐出来,看见我们两个,兴奋地扑了上来:“带我一个,带我一个。” “你雪糕蹭我头发上了!”我更低地向陈琦身上压去,一个愣神,从他身上闻到一股冰淇淋的甜味。 “我帮你舔掉!”竹竿作势向前。 “壮士,口下留人!” “想得美!” “陈琦,救命!” 只是句玩笑话,他却转身拉起我就跑,竹竿在后面追,我回头看了一眼,忍不住乐,大风把竹竿的冰淇淋整个掀掉了,全糊在他眼镜上,竹竿举着个壳,无法相信这故事的走向,定在原地。我笑得肚子都疼了,陈琦还是拉着我跑,手越攥越紧,跑得越来越快。一直跑到了教学楼的平台上,他才放开了我,大喘着气对我说:“我救的还行吗?” “很行!”我没心没肺地笑:“英雄,英雄。” 他也对着我笑:“当然。” 接下来的一天,平淡而温馨。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做作业,一起看电视。我们总是在一起,所以我一直以为在漫长的时间里,我自然而然地就爱上了陈琦,现在想起来,是这一天,我发现我对他并不是怀着朋友或亲人一样的情感。我抱着他,并不是因为我喜欢IPOD,只是因为我想那样亲密地抱着他;他身上存在的那种甜蜜的冰淇淋味道,也并不是冰淇淋的味道,而是我对他的期许;我在笑,也并不是竹竿有多么好笑,而是他在拉着我的手。 可是,那时候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们在一起十六年了,无数个白天和些许晚上都是一起度过的,我总是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 整个记忆有了短暂的停顿,我以为我又要被拉回现实世界,却又像扯毛线球一样,滚动起来,陈琦对我笑,陈琦对我皱眉,无数个他拉着我前进,直到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将我固定住。 “你凭什么总跟着陈琦?!” 说这话的是隔壁班经常给陈琦写情书,屡败屡战的一位战斗型少女,怎么拒绝都完全没有用的那种,她长得挺漂亮的,追求者也很多,梗着脖子说一定要把陈琦拿下的气势,可比当时的我气势足多了。那时候已经初二了,我已经明白自己对陈琦那点不能说的心思,在各种电视剧、TXT以及脑洞的暗示下,也很是觉得,她就是我将来可能的情敌之一了,虽然后来还是我在世道的神助攻之下一举拿下了吧,啊呵呵,不扯那么远。 当天是这么个情况,陈琦本来要陪我去厕所,远远地看见她刚一冒头,抛下一句“我就不去帮你扶着了”,扭身回了座位,佯装昏死,独留我一人面对这位战士。战士姓鸿,名婧,姓,高端大气上档次,名,低调奢华有内涵。反观我一个暗恋者,此间心酸,低到尘埃。 “陈琦呢?” “小憩,你自己看,我还急着去厕所,有缘再见。” “你别走,我今天来找你。” “啊?”这什么剧本? “你瞪什么眼睛,装什么无辜?我欺负你了吗?”鸿婧将日常的情书塞到我手里,说:“今天下午放学,街对面,双喜大酒店,我门口等你。今天陈琦放学后有球赛,你自己来,别告诉他。” 她挥一挥衣袖,走了。我在原地很是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个晃神的功夫,错过了去厕所的时机,只能带着尿回到了座位。我刚一坐下,陈琦马上就“醒”了,看见我手里粉红的信封,连连摆手,表示不要。我只好认命地将它放在我书桌里,和它众多难姐难妹落在一起。 “今天下午打球,我想喝一个不那么冰的芬达,最好再有一个常温的水。”他趴在桌子上对我说。 “我让竹竿给你带过去,我放学有点事可能不能去看你打球了。” 他皱眉看了看我,鼻子里“哼”了一声,拿后脑勺对准我,却也没多说什么。我想和他解释一下,又怕越解释越出错,简单地顺着他头发捋了两下,安抚一下他,也给自己喂点糖吃。陈琦从来都是非常好哄的,我还没捋够,他就已经扭头回来准备上课了,看脸色已经原谅我啦。我拿手恋恋不舍地在他胳膊外侧蹭了蹭,他把书挪到我们两个中间来,又“哼”了一声:“又没带书?” 我实在不能为自己的不健康想法辩解,默默地点头。 我们年级放学的时候从来都像野牛出栏,鸿婧他们班更是如此,明明在我们班级的里面,却总是能比我们班的更快到楼梯。我本来想着晚点走,别和鸿婧碰上,结果,隔壁班压堂了几分钟,走个正碰头。 呵呵。 一路上,我们俩和早恋怕被发现的小学生一样,一前一后,分别在马路两侧,仿佛不认识地朝着同一个目的地移动,等我们两个坐在包厢里时,气氛酝酿得更加尴尬了,她刷刷地翻着菜单,翻了能有十多遍,凶狠问道:“你,不吃什么?” “都吃,少辣,不要葱花。”我下意识答道。 “来,干了。”说完这句,鸿婧杯里的酒就消失了,酒杯在玻璃桌面上“当”地一声。 那速度快的,让我这个从没喝过酒的人惊呆了。是的,在各种严防死挡之下,我还真的是第一次端起啤酒这种东西。她盯着我的酒杯,一脸的视死如归,我只好也把杯举过鼻尖,然后想到似乎喝酒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