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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用字正腔圆准确无比的中文喊了出来:“欢!” 清欢直到被他抱在怀里才相信这是真的——一别三十年,没想到再次遇到是这种意料不到的情况…… 那边议论纷纷的声音更响了——这个少年到底是什么身份啊,楼少总的“贵客”,又和这一位英国来的贵客那么亲密…… 楼兆自己都郁闷呢——他可什么都不知道。 清欢见King抱着自己不放,还被那么多人盯着,再厚脸皮也有些尴尬了,拍了拍他的背:“哎,King,抱得够久了,可以了啊。” King抬起头来,英俊深邃的五官近看也是无可挑剔,他嘴角勾起一抹邪气的笑容:“欢,I finally found you。” 第24章 日记本 King住的是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这个酒店也是虹威的产业。 清欢进门的时候看了一圈,点头:“挺不错的。” “他,”King指的是楼兆:“要我住他家里,我拒绝了。” “哦,”清欢表示理解:“你确实不适合住到人家家里去,万一吓到人家家人怎么办?” King抓住清欢的手:“那欢,我住你家好不好?” “不好,”清欢拒绝得很快:“我不习惯和人家住在一起。” “可是你以前住在我家……”King马上反驳——中文虽然没有清欢的英文好,可是这些基本的意思表达出来完全没有问题。 “那是因为我在那里没有别的选择。”比起住在酒店里和一堆人接触当然那还是住在King的“家里”好。 King皱着眉一脸受伤。 清欢轻咳一声:“这个以后再说,反正我现在还没准备好接受人同住。” 清欢转过身去倒水,冷不防King从身后突然扑到他身上,清欢的手一抖,那骨瓷茶壶掉在了地上,摔成了碎片。 清欢忙蹲下身去捡碎片,一边嘟囔着:“这是酒店的东西,不知道要赔多少呢……” King也跟着他蹲下去,却没有动手去捡碎片,而是盯着清欢素白的手在那动作,在看到碎片划破清欢的手指时,一把抓住他的手,然后把受伤的手指含进嘴里—— 清欢暗暗翻了个白眼——他就知道会这样…… 一直到清欢的手指伤口愈合了,King才拿出他的手指,一边舔了舔嘴唇说:“果然还是欢你的鲜血最美味。” 对于手指上沾着的透明津液清欢嫌弃地拿纸巾擦了才说:“真是自虐狂,明明每次喝了我的血都会腹痛,还是不放弃。” “可是真的太美味了,光是想象就觉得受不了。”King深邃蓝色的双眸带着某种诱惑的东西。 “你看,我就更不能和你住一起了,”清欢幽幽道:“万一你把我的血吸干我变成人干怎么办?” “我会克制的。”King的眼神无比真诚。 清欢的嘴角抽了抽,继续收拾地上的碎片,扔进了垃圾桶,而King就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清欢转个身,两人又贴在了一起,清欢仰头看着近在咫尺的King,把他推开一些—— “太近了。” King却抓住他的手,另一只手揽住他的腰:“欢,sleep with me,我会让你舒服的。”他的声音性感低沉,有极大的诱惑力。 “No。”清欢再次拒绝,抽回手,把人给推开了:“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打算,你还是找别人吧。” “欢,”King嘟囔着:“你已经拒绝我一百零三次了。” “……”拒绝那么多次还没有放弃,脸皮真不是一般的厚……想当初,如果不是他时不时地求欢,自己的欧洲之旅可能也不会结束得那么快了——清欢转移话题:“你一个人来的吗?随从呢?” “应该……还在船上吧。” King无所谓地说。 “M呢?没有和你一起来?” King闻言脸色就变了,捂住自己的心口,说:“我知道,你的最爱还是M……” 清欢按了按眉心:“拜托,我只是顺口一提……如果是M来了,你没来我肯定也会问起你的啊。” “那个家伙怎么可能离开他的那个房子……”King盯着清欢:“欢,你不会真的想他了吧?” 清欢一想起那个总是阴阳怪气行事诡异的家伙,鸡皮疙瘩都起了—— “怎么可能……” 最好还是不要见了,M是个极其不可控的“人”。 “我也不喜欢那家伙,他……” King还想再说些什么的时候,突然脸色一变,原本就苍白的脸更加啊白了,他捂住自己的腹部,拧紧了眉头,仔细看,可以看到他的手指还在微微发颤…… 清欢无奈地叹气:“不是说了你在自讨苦吃吗?去床上躺着吧。” “欢……你终于愿意和我上床了……” 清欢无语:“这个时候你还耍贫嘴……” “贫嘴……什么意思?” “就是你的嘴太贱了。” “……”“贱”这个字King还是懂的。 ————————————————分割———————————————————————— 而此时的楼家—— “查不到?”楼兆坐在书桌前翘着腿打电话,听到那头的回复脸色阴沉下来。 “少总,真的查不到……就知道他在第一中学念书,其他的资料根本拿不到。” “在学校里念书,学校那边,教育局那边难道都没有资料?他以前总要上学的吧?” “都、都查过了……”那边的声音越来越弱:“没人知道这白清欢的个人档案封在哪里……” “行了,你们继续查,查到为止。” “是,少总。” 楼兆挂了电话,靠在椅背上,一只手放在桌子上一下一下地敲着桌面,眉头深锁。 “白清欢……白清欢……” 倏地,他从抽屉里拿了一把旧式的钥匙,站起身来,然后出了门,一路上了阁楼,用钥匙打开门,灯亮了以后可以看到里面堆放着很多旧时的东西,但是很整齐干净,看得出经常在打扫收拾。 楼兆熟门熟路地走到最里面,把一个红木雕镂着山茶花的箱子拿了出来,打开,都是一些陈年的东西,极具时代感,与现在是格格不入了。最上面是一本泛黄的日记,厚厚的一本。 翻看日记本—— 10月23日 星期三 晴 今天照镜子,突然发现,我已经这么老了。坐在蔷薇园里,看着自己家的猫和邻居家的猫打架,突然想起了那个少年,明明那么多年过去了,仍然会心痛,我想即使进了棺材我也会带着遗憾离去。清欢,他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