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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一时都愣了,原芯趁他不注意,把他抓住自己左手手腕的手用力一甩,得以自由之后,撒腿就跑,一会儿就没影了。 一路跑回原家,原芯才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胡春丽刚洗完澡,瞧见她回来就问:“你跑什么,有妖怪追你吗?” “……”原芯气还没顺过来,一个劲地摇头,心里却在想,妖怪没有,把她迷倒的妖孽倒是有一个。不过,妖孽瞧不上她而已,不过,哼……瞧不上就瞧不上,她是绝对不会当舔狗的。 胡春丽不知她心里所想,只是走过去给她顺背,问:“跟你大强叔说了?” “没……”原芯吞了吞口水,干涸的喉咙得到缓解后才说:“他家里来客人了,让我先回来。我明天一早就过去跟他说,应该能把鞭炮领回家做。” 胡春丽点了点头,说:“行,你不会做就等我中午下工回来教你。” “我会做。”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胡春丽不解,以前她也领过鞭炮回家做,可从未喊过原芯帮忙,她只想她多读一会儿书,多写两个字,做一个有文化的娃,配得上沈旭这个大学生。 原芯笑了笑,道:“下午跟村头那个阿婆学的,很简单,你女儿我一学就会。” “会了就好。”胡春丽说着,忍不住叹了一声气,“你这么聪明的娃,就应该去当老师,哎……” “……”看来她没当上老师,胡春丽比自己更介怀。 隔日,天才蒙蒙亮,原芯就去沈大强家了。 沈大强得知她想做鞭炮挣工分,二话不说就同意了,毕竟做鞭炮能挣的公分不多,并不是人人争着干的活。他给她写了一张纸条,说:“到时候把这个给叶知青看,他看到之后就会给你分派原料了。” “谢谢大强叔。”原芯接过纸条,谢过沈大强就往外走,恰好这时有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进来。 她没在原主的记忆里找到这号人物,只听到他跟沈大强说:“队长,你找我?” “是的。”沈大强朝他招了招手,说:“这张宅基地的申请我已经签名了,你等会送去大队长家,让他签名。” 看来是有社员申请宅基地建房子,原芯无心偷听,径直地往外走,可刚踏出门槛的时候,就听到男人讶异地说:“这是沈皓的宅基地申请,他自己拿回家让他爸签名不就行了吗?” 话音刚落,就听到沈大强教育道:“沈皓现在是你叫的吗?还有,他为什么申请宅基地你还不明白吗?” “申请宅基地不都是因为要娶媳妇了吗?”男人理所当然地说。 “……”沈大强被这个榆木脑袋气岔,“是,但也是因为他跟沈树根他们闹翻了……” 后面他们说什么,原芯听不清楚了,反正她只GET到一个重点,就是沈皓要建房子娶媳妇了。 说得也是,他年纪轻轻就当上公社书记,以后更是前途无量,什么扫把星、命犯孤星都显得不值一提,多得是姑娘上赶着给他当媳妇。 只要一想到这里,原芯的心有些闷闷的。 原书是说他孤独终老,可现在剧情的发展跟原书已经有了出入。虽然原书描述不多,但沈皓好像一直在很远的地方工作,绝不会在家门口的当公社书记。他的职业走向都已经发生改变,感情走向也跟着改变也不足为奇。 不想了,反正跟自己无关……原芯甩了甩脑子,揣着纸条快速去鞭炮材料领取点走去。 她来早,领取点刚开门,有个男人正从屋里把木桌木椅往外搬。 男人估摸着二十岁出头,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白衬衫黑西裤,中间还系着皮带,一看就不是农村人。原芯估摸着他就是叶知青,于是走过去,恭敬地说:“叶知青你好!” 叶国祥扭头,只见一个女人身上穿着肥大的衣服,典型的农村打扮,可那张白白净净的脸,一双眼睛扑闪扑闪的,比他以往看过的省城女人都要漂亮。 他一时看呆了,半晌才回过神来,说:“你好,请问有事吗?” 原芯微笑道:“我是沈家村生产队的社员,今天过来领鞭炮的原料。”说着,她把沈大强写的纸条递了过去,“队长已经同意了。” 叶国祥伸手去接纸条,目光落在她纤细白嫩的手指上,心像是被什么敲了一下。他强行让自己镇定下来,接过纸条看到上面写着“原芯”两个字,恍然大悟。 来沈家村插队的男知青不少,男人嘛,无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民头,聚在一起少不了讨论女人,而原芯这名字出现的频率是最高的,说她是全男知青最想娶的女人也不为过。 叶国祥下乡就是走个过场,一年后他是要回城的,压根儿就没想过讨个农村媳妇,即使在男知青口中被描述得跟天仙一样,他还是没兴趣。 可今日一见,他觉得脸真疼。 原芯觉得村里人对知青有偏见,说他们眼高于顶、眼高手低。 现在看看眼前的叶知青,温和绅士,一一给她登记原材料的领取,又帮她把原材料搬出来,知道她忘带扁担簸箕铲,又把生产队的先借给她用。要不是她拦着,他都要帮她挑回家了。 原芯挑着鞭炮原料回到家时,张秀丽他们正出门去上工。 “哎呦,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还做鞭炮挣工分了。”张秀珍阴阳怪气地说。 孙燕婉听着,连忙附和道:“就说嘛……隔三差五地吃鸡蛋吃卤猪蹄,还能瞧得上这五个公分吗?” 两人一唱一和地边说边出门,原芯懒得搭理她们,与其费唇舌跟她们吵,倒不如多煮几顿rou在她们面前显摆显摆,气死她们。 不过奇怪的是,这两女人之前不是决裂了吗?什么时候又联盟了? 还有,上次听村里的妇娘说,她们最近跟陈小芳走得很近,该不会是一起密谋什么吧? 当下想不出个所以然,但原芯还是多留了个心眼。 胡春丽最近被她带得比以前懂生活,现在隔三差五也会弄早餐吃,她刚回到自己的房间,就看到桌上放了一条番薯。 她把番薯吃掉之后就开始做鞭炮。 虽然做鞭炮不算是体力活,但一点都不轻松。一天下来,她胳膊僵硬,手指发酸,再加上炸药的粉尘,再这样子下去,不出一月都要得职业病了。 算起来,做鞭炮的职业病跟教师的职业病有点像,可跟做鞭炮比起来,她还是想做老师。 其实她上辈子选择当教师,完全是父母给她选的。 她出生书香世家,家里的长辈几乎都是教育者,她的父母是大学教师,可一年到头忙着教学忙着交流忙着项目,几乎没有时间理她。 在他们的眼中,工作是真爱,女儿是意外,以至于等到她快三十了,他们才想起要催婚,然后是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