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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足足两碗。天气本来就热,所以喝得额头都出了汗,却意犹未尽地张着小嘴表示还想要。 董熙娣心疼儿子,又给他盛了一碗,唐振凯却微微皱起眉,“好了,浩浩已经喝很多了,不能再喝了。” 唐浩初努力争辩道:“不多,再喝一点点……” 说着开始讨好哥哥,先是殷勤地给他夹了片rou,又从碗里舀了个小汤圆送到他嘴边,“哥哥你要不要吃汤圆啊,汤圆可好吃了。” 模样软软的,声音也软软的,简直和勺子里白白软软的小汤圆一个样,一双大眼睛还扑闪扑闪的,唐振凯被这突如其来的可爱和乖巧击中,忍不住张了嘴。而‘小汤圆’喂完汤圆后便立即抱起碗,想要趁着哥哥吃东西的时候偷偷把汤喝光,待唐振凯反应过来,一碗汤已被他迅速地干掉了一大半。 于是唐振凯伸出手直接把他的碗给夺走了。 小汤圆顿时鼓起腮帮子表示不高兴,却没法从哥哥手里夺回来,也找不到可以帮忙的盟军,——mama和爷爷全都像看不见一样装作一本正经地低头吃饭,显然不想插手。 他只好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眼巴巴地看着哥哥,明明肚子已经喝得很撑了,但还是在哥哥喝汤的时候忍不住嘴馋地抿了抿嘴巴,让唐振凯哭笑不得。 唐振凯最后忍着满口甜腻把弟弟剩下来的汤喝得一滴不剩,彻底断绝了他的念头,还给他夹了满满一筷子蔬菜。唐浩初低头瞪了一眼自己不喜欢的胡萝卜,又抬头瞪了一眼哥哥,非常严肃地板着小脸认真宣布道:“我决定不喜欢哥哥了。” 可惜唐振凯完全没当回事,只觉得自家弟弟简直像个傲娇的小猫一样可爱,淡淡点点头说:“哦,好,我知道了。”然后抬手摸了摸他柔软的头发,“但不管你喜不喜欢哥哥,哥哥都最喜欢你。” 一句话轻而易举就把小汤圆炸起来的毛给撸顺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脑袋,又有些骄傲地挺挺胸膛,哼唧唧地表示因为自己本来就招人喜欢。 不过唐振凯很快就不能管制弟弟吃糖了,——他收到了首都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就要去北方上大学了。 唐浩初也要开学了。 这年头所有中学都是公布名次的,没有什么尊重学生的**权的这种先进意识,从初二起学校就开始按照名次分班,开学的时候会直接将排班表贴在布告栏上,于是新学年的第一天,所有同学都要先去布告栏看自己是几班。而唐浩初在看到自己名字的同时意外看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名字,不由微微一愣。 这个名字正是郑锐霖。 发课本的时候,唐浩初果然看见了郑锐霖的身影,下意识想要避开对方,但郑锐霖似乎就在找他,发现他之后便喊着他的小名跑了过来,心情很好的主动打招呼道:“喂,唐宝宝,这次我们在一个班了,你知不知道?” 唐浩初没有说话,只管随着郑锐霖的走近而往后退了一步,郑锐霖原本阳光灿烂的脸色立即就忍不住开始转阴,“为什么要躲我啊?我们都认识那么久了,你今天就给我说清楚,我到底是哪里惹你讨厌了?” 其实唐浩初后退的原因只是离太近了脖子仰得累。——也不知对方是吃什么长的,不过才一年多没见,比之前起码又高了十厘米。 郑锐霖的个头的确长得特别快,同样努力增长的还有英语水平和学习能力。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是卯足了劲儿要跳级,甚至让家里人专门找了个家教老师,假期也没有松懈,不仅成功追上了唐浩初,还和他同样分到了重点班。 郑锐霖的性格由此可见一斑,在问题得不到回答的时候也一样坚持不懈,甚至忍不住抓住了唐浩初的手腕,非要对方给一个答案。唐浩初下意识挣了挣,郑锐霖也下意识攥得更紧,一不小心下手就重了,换来了一声痛呼。 声音小小的,听起来微微有些哑,仿佛生着细软的绒毛,让郑锐霖觉得耳朵痒痒的,像是被什么东西不轻不重地挠了一下。 也许是因为太少听到唐浩初说话,以至于他的声音在他听起来特别宝贵和悦耳,哪怕是一声痛呼。郑锐霖随即松了手,看到唐浩初的手腕上已经被捏出了一个红印,衬得本就白皙的肤色越发瓷白。 他承认他刚才的确按得重了点,但对方的皮肤未免也太细嫩了,仿佛碰一下就要碎了。见唐浩初缩回了手,很想伸手帮他在弄出红印的地方揉一揉,又怕自己粗手粗脚弄巧成拙,心里有点儿后悔。 郑锐霖也发现自己面对唐浩初的时候特别容易情绪化,对方不过是后退一步,就让他极其不愉,转眼的功夫又觉得担心后悔。眼前的小家伙已经不再是小时候软糯糯的一团,腮帮上圆鼓鼓的婴儿肥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更精致的眉眼,只是一张脸还和小时候一样面无表情,但郑锐霖如今已能从看出他的面无表情中看出细微变化,——比如觉得疼或者委屈的时候,会微微嘟起嘴,让人不忍心苛责。 “算了,你不想答就不答吧,”郑锐霖道:“但你得陪我去食堂吃午饭,我从早上起来就没吃饭,快饿死了。” 他这回不敢再拽胳臂,而是揽住唐浩初的肩,还把他手上抱的书都拿走了。 唐浩初也饿了,最终和郑锐霖一起去了食堂。但俗话说凡事有一必有二,从这次之后,郑锐霖便开始经常拖着唐浩初去食堂吃午饭,好在两人的座位离得很远,一个在第一排,一个在最后一排。 唐浩初的身高在同龄人里算高的,但在比他大了四岁左右的同学中就显得矮了,而郑锐霖虽然跳了一级,却因为生日正好卡在九月一号之后,最初上小学的时候没能上成而推到了次年,所以年纪并不比班里人小,加上个子窜得飞快,几乎是全班最高的,和另一个高个子的男生占据了最后一排。 擦黑板向来是由第一排的同学负责的,从左到右轮着来,差不多每到周五就会轮到唐浩初,郑锐霖隔着大半个教室定定看着他的背影,觉得他连认真擦黑板时的模样都特别可爱。从发间露出来的耳朵白生生嫩嘟嘟的,让他很想摸一摸,看它是不是和想象中一样软。 郑锐霖当真走过去摸了,正在擦完黑板的唐浩初感觉到后,立刻转过头,漂亮的眼里带着明显的疑惑。 郑锐霖又摸了一下才收回手,然后撒谎道:“上面落到了粉笔灰。” 唐浩初也不知是信也不信地眨了眨眼,让郑锐霖有些心虚地低下头,感觉软软的触感还残留在指腹上,让他手指发痒,只能去球场上宣泄。——他的篮球打得一直很好,入学短短一个月就凭真本事收服了校篮球队里的人,再加上家境好出手阔气,还自发形成了一个圈子,以他马首是瞻。 郑锐霖身在重点班,却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