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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因菲比曼番外·颜值之城

    爱城,又名颜值之城。

    关于它的第一任城主是谁,这件事没人知道也不可考查,只在传说中是个喜好庸俗的男人,爱美人也爱享受,他爱一切珍惜事物的同时自己还是个大美人。

    不管这些有关第一任城主的传说是不是真的,总之,他这份“爱美”的特质是被爱城代代城主完美继承了,哪怕最后爱城走向了共和,这一点也没有被丢弃,而是越演越烈,变本加厉。

    有钱人会在这里享受到一切,这里甚至有一条被爱城公民普遍认同的法律:“客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对待这个城市里的任何人,只要他付的起价钱。

    比如著名的爱城扫射案:1959年,某一富豪酒后持枪在爱城内开枪扫射,杀死爱城公民数十余人,因拒绝赔偿每人约3000万戒尼相当于人民币60万元)的赔款,而被爱城出身的念能力者残忍杀害,并屠光了血脉。

    ——该念能力者不但没有被拘捕,还因此获得了爱心市民奖章,并连续三届被公投为爱城的人民代表。

    爱城还有闻名于世,被学界争议不断的《有碍市容条例》:

    爱城公民在16岁、26岁、46岁时将分别进行容貌体型检测,不合格者将宽限三个月整改,三个月后再不合格者,剥夺公民权利。

    ——简而言之就是,长得不好看的人没有权利当爱城人,不化妆不美容还敢走在街上的人,爱城人通通把他们当成“可宰的客人”。

    《有碍市容条例》,外界讽刺的称呼这部条例为“法定整容条例”,因为该条列详细的规定了整容的范围和方式,并且严格保护啊每个公民的长相权利:

    在注册的两个公民,如果面部相似度达80%及以上,天生该容貌的公民有权要求整容的公民对其进行赔偿,以及,前者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更改后者容貌;

    ——即“天生”大于“后天”原则。

    这条原则的额补充条款是:先整容的公民有权要求后整容的公民对其进行赔偿,以及,前者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更改后者容貌。

    ——即“创意优先权”

    综上所述,爱城的公民没有一个是丑人,站在街上放眼望去都是俊男美女,曾经还有这样的传闻,说是爱城一名男性第一次准备出国旅行,却被他国公民之丑吓得掉头跑下了飞艇,发誓再也不踏出国门一步。

    ————

    爱因菲比曼,本名爱因菲比曼十三世,他的母亲是一名在位长达80年的女王,父亲则是爱城当年有名的美男子。

    无关爱情,这是个简单的rou文故事。

    ——而且充斥着金钱与权利的绝望。

    在这个故事的最开头,年迈的女王被他的美人父亲迷的神魂颠倒,连朝政都全部放手给了忠心耿耿的宰相,日日留宿爱城,把爱因菲比曼的父亲锁在了高塔之上,最后造成了美人早逝的悲惨结局。

    (不过传闻中,那位世界级的汤姆苏是被女王的长期相伴吓死的——因为年龄的缘故,女王绝对谈不上青春美丽)

    除了发色和瞳色,幼时的爱因菲比曼与他的父亲没有丝毫相似之处。

    他食不下咽,因为营养不良而枯黄干瘦,以至于和全素火锅相识后,被后者亲昵的起了个“土黄脸”的爱称——后来他们相处的时间久了,被她简化成了“老土”,喊的那叫一个朗朗上口,估计这辈子都改不掉了。

    话题回到爱因菲比曼,他的父亲死后,女王拿走了他父亲所有的遗物,唯独在金钱上没有吝啬他,不过仅仅有钱是没用的,因为他根本没有那个命去享。

    因为女王当时已经80岁了,第一顺位继承人凯尔森王子年近60,为了成功继承王位,这位年迈的王子已经设计杀死了包括他亲meimei在内的24位王位候选人。

    爱因菲比曼没有死,因为他那位过去从未关心过他的死活的父亲给他安排了后路——

    这个男人哄着女王以10亿戒尼一月的价格,长期雇佣了著名的火锅世家:保护爱因菲比曼,五年。

    这件事还有个其妙的巧合。

    爱因菲比曼的父亲年轻时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爱人,他们因为相同的命运(长得太美,被有钱人看上带走了)而被迫分离,这位美女后来被人陆续接手,最后嫁给了火锅家主,成为了玛咖·火锅的第二任妻子。

    也就是全素·火锅的继母。

    为了自己刚刚出生的儿子能够继承家主之位(这位女士……她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嫁进了非正常的人家,她的脑子里也根本没有强大的念能力者可怕的概念。于是根据经验,她一厢情愿的以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资质平平的儿子当上家主)。

    于是她哄着丈夫把资质百年难遇的全素火锅派了出去,意图为儿子在这五年拉拢人心,为他以后继承家业做准备。

    火锅的管家仆人团:……

    顺便还能帮老情人一个忙,真是一举两得。

    而对于全素.火锅来说,这任务意味着能离开她那花瓶后妈整整五年,简直完美无缺——于是她坚定的拿了任务,一溜烟跑了!

    身为无法无天的混世大魔王,全素火锅才不会管她爹她弟弟、她七大姑八大姨、和她家庞大的管家团在她身后狂追不舍……

    做什么保镖啊?!拼死拼活的锻炼出一身本事,就是为了给别人当保镖的?!能不能有点出息——她的征程,可是星辰大海!

    对于全素火锅而言,这只是一次离家出走。

    而对于爱因菲比曼,这却是他与她……宿命的相遇。

    ————

    那一年,爱因菲比曼12岁,全素火锅也12岁,两人正好是同龄人。

    一个是朝不保夕、除了钱什么也没有的“丑王子”,一个是天才任性、打算看一眼任务人就跑出去玩的念力世家大小姐。

    爱因菲比曼抽到了下下签,最开始,他们是极为不平等的关系。有多不平等呢?

    他在她眼里,甚至都不算是个“人”。

    ——他只是个“不能碎的任务物件”。

    大小姐全素火锅是个花钱如流水的主,而且是瀑布流水,她什么都喜欢最好的,喜欢就要得到,费心思得到却又不会珍惜,她不会为别人的想法委屈自己,也不去理解别人。

    但她长得很好看,那是种没有瑕疵的美,如果非要形容,那就是“令世界黯然失色”,不是夸张,也绝不是比喻手法——但可能是种念能力,他们后来如此推测。

    爱因菲比曼最懂得察言观色,因为他从很小就开始揣测人心,尽管身份是王子,但他从未觉得自己哪里高贵,每天都活的又辛苦又提心吊胆。睁开眼睛的每个早上,他都会看着床顶帷幔思考——为什么不吊死在上面?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

    “你就是我的任务人?”

    忙完了父亲的葬礼,就在爱因菲比曼决定结束生命的那个早晨,他往落地窗旁边走去,一把拉开窗帘——

    红发的少女逆光立在窗前,她看着他,歪着头打量,身后是初升的太阳。

    她步履轻快地走到他的面前,端详他的脸。

    “你的眼睛真好看。我是全素·火锅,接下来会保护你五年的人。”

    是花开的声音?还是海浪的声音?

    都不是,是心脏哗啦缠上锁链的声音。

    ——她来的太巧,不差分秒。

    ————

    “等五年期满,你还要继续带着他吗?”

    “喂,老大你够了,能有点同伴爱吗!”

    ————

    后来,他也成为了念能力者。

    一起抽烟酗酒哈哈大笑,一起醉生梦死杀人放火。他们一起作恶,他们形影不离,他不能和她生在一起,但他会拖着她死在一起。

    ——有些感情绝不能点破。

    ——想要破坏的,都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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